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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醋男機車黏「遙控炸彈」教訓情敵!辯稱「只是嚇嚇他」遭打臉重判15年

發布時間:2025/8/8 15:40

記者柯澔侖/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62歲胡姓男子,因不滿女友疑似另結新歡,懷疑鄭姓男子介入兩人感情,竟心生怨恨,自製遙控炸彈並藏在鄭男機車的避震器處,想給對方一個「記憶深刻」的教訓。所幸鄰居即時提醒,讓鄭男當場發現異狀報警,未釀成傷亡。法院一審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處胡男15年2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他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遭駁回,可再上訴。此外,民事部分胡男也須賠償鄭男10萬元精神慰撫金。

胡姓男子不滿女友疑似另結新歡,懷疑鄭姓男子介入,自製炸彈藏在鄭男機車的避震器處,法院判處胡男15年2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是意圖/Unsplash)
胡姓男子不滿女友疑似另結新歡,懷疑鄭姓男子介入,自製炸彈藏在鄭男機車的避震器處,法院判處胡男15年2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示意圖/Unsplash)

根據判決,胡男與黃姓女子交往多年,發現對方態度冷淡後調查得知疑似有第三者介入,一番調查後,認定鎖定懷疑鄭男介入兩人感情。2023年10月29日,他在自家美容店中以火藥、汽油等材料製作殺傷性爆裂物,並結合微動開關、定時器與遙控接收器等零件,製成可遠端引爆的炸彈。當天凌晨,他潛入鄭男住處附近,將其機車後避震器拆卸,並將炸彈固定在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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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中午,鄭男準備牽車時,鄰居提醒「昨晚有人鬼鬼祟祟在你車邊」,他檢查後驚覺藏有炸彈,立刻報警。胡男到案後辯稱「只是想恐嚇」,並沒打算傷人,但法官傳喚刑事局防爆專家作證指出,裝置內含汽油與火藥,玻璃瓶破裂時將產生嚴重破壞力,足以致人於死,駁斥其辯詞。法院最終判決胡男刑責與民事賠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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