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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災戶簽約領2萬元修繕補助 內政部:台南市期限延長至8月底

發布時間:2025/8/9 15:48

記者許詠晴/台北報導

丹娜絲颱風及連日豪雨重創中南部地區,為提升民眾修繕意願,行政院提出屋頂及外牆受損面積達20平方公尺以上之受災戶,若與前進指揮所媒合之廠商完成簽訂修繕契約書,將加碼補助2萬元修繕尾款。對此,內政部今(9)日指出,台南市由原訂到8月17日止,即刻延長至8月底,與嘉義縣相同。受

總統賴清德今日指示內政部一般戶災屋修繕循政府媒合機制完成簽約者,可獲得修繕尾款補助2萬元之期限,台南市由原訂的8月17日止,即刻延長至8月底。(圖/資料照)

內政部表示,總統賴清德今日前往臺南,關心丹娜絲颱風民宅受損修復進度,及慰勉行政院雲嘉南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所有工作人員,同時指示內政部,一般戶災屋修繕循政府媒合機制完成簽約者,可獲得修繕尾款補助2萬元之期限,台南市由原訂的8月17日止,即刻延長至8月底,與嘉義縣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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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指出,若是自行雇工拆除災屋者,同樣於9月底前完成拆除者,也會補助拆除費用2萬元。總統強調,無論是弱勢戶或一般戶只要在9月底前由政府媒合工班代為拆除者,以及弱勢戶的災屋修繕,所有費用都由政府支應,災民無須負擔任何費用。

內政部表示,有關臺南市媒合獎勵金申請期限延長至8月31日部分,會儘速函文給受災縣市政府,以利後續作業。另考量災後復原之工作繁重,無論是協助弱勢戶修繕補助、政府媒合代拆或簽約獎勵金之申請,皆是遵循簡便原則辦理,採取檢附照片及經公所查核後,符合之案件政府會儘速進行撥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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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強調,中央會持續攜手地方及民間力量,整合各方資源及加速災區家園修復進度,盼讓受災民眾能日常回歸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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