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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已成裝飾品?民團驚爆網路一搜全是「加熱菸違法廣告」 將危及下一代健康

發布時間:2025/8/18 12:50

異動時間:2025/8/18 15:17

記者盧逸峰/台北報導

國健署在上個月宣布將提供2家加熱菸業者共14品項有條件通過核定函,包括菲利普莫里斯股份有限公司的8個品項、傑太日煙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的6個品項,引發民間團體擔憂。台灣拒菸聯盟等民間團體今(18)日召開記者會質疑,目前並未有任何加熱菸合法上市,即使未來有部分合法上市的加熱菸,依法都不能進行網路販售及任何形式的廣告;然而台灣拒菸聯盟卻發現,趁著國健署近日公布加熱菸「有條件通過」尚未上市之際,加熱菸專賣網站充斥違法廣告,明目張膽販售加熱菸及其載具,已成為菸害防制與危及下一代健康的大破口〪

台灣拒菸聯盟等民間團體今(18)日召開記者會質疑,目前並未有任何加熱菸合法上市,即使未來有部分合法上市的加熱菸,依法都不能進行網路販售及任何形式的廣告。(圖/記者盧逸峰攝)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指出,學生在Google隨便以「加熱菸」搜尋,就能出現約20個專賣網站,還有更多掛羊頭賣新型菸品的網站,各個網站標榜最新加熱菸、口味應有盡有、便利商店3天到貨,台灣已施行28年的《菸害防制法》忽然成為裝飾,法律明文規定網路不能廣告、不能賣菸,怎麼一夕之間因加熱菸全破功?所有的菸品廣告都違法,難道政府遇到美、日大菸商就停止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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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社群平台也淪陷,台灣共善促進協會秘書長張文昌舉例,一名學生只是在臉書搜尋「電子煙」三個字,沒想到短短一小時內就收到10多名賣家私訊;還有一名網友加入加熱菸LINE購買群組,見到稱號「IQ*S(加熱菸)小幫手」對群組內近500名成員狂推加味加熱菸。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任何菸品包括加熱菸及其載具,無論有無通過審查,依菸害防制法規定,都不能在網路上販賣、廣告!林清麗強調,新型菸品加熱菸或電子煙,菸商都是採用同樣的行銷伎倆、廣告話術與通路販售吸引年輕人、迅速開拓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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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麗疾呼,政府要保護下一代免於菸商的魅惑行銷,必須將「衛生福利部電子煙查緝平臺」改為「衛生福利部新型菸品查緝平臺」,同步確實監管,以防止對年輕人最有吸引力的新型菸品違法與擴大入侵。

國教行動聯盟青年部執行長李雨函指出,今年WHO強調「加味菸品是年輕人開始使用尼古丁產品的主要原因」,「約九成加熱菸使用者,會成為雙重或多重尼古丁產品使用者」,政府絕不能護航放行菸商,犧牲台灣年輕人的健康。

民團質疑,根據  《菸害防制法》第10條:「菸品不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添加物」,不但在立法意旨說明禁止加味菸品,朝野黨團協商亦達成「除菸草原味外,禁止所有加味菸品」決議;但自112年3月修法上路迄今已2年5個月,國健署遲遲未公告「加味菸管理辦法」,還違法讓加味加熱菸有條件上市。

◎《FTNN新聞網》關心您:吸菸有害健康!戒菸專線:0800-636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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