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新聞大追查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 FTNN 爆料投稿
【週四12~週五12】
鄉民監察院_每周二三
王義川 范世平 王瑞德 Grace【政治讀新術】完整版20251009

警遭酒駕衝撞開5槍攔阻!誤擊後座乘客致死 二審逆轉免國賠

發布時間:2025/10/9 14:13

記者張書翰/綜合報導

桃園市八德區前副所長曾沛恩,2020年間取締違規停車時,涉嫌酒駕的男子吳慶文倒車衝撞警車且意圖逃逸,曾沛恩被迫開5槍阻攔,卻意外擊中後座楊姓女子的腿部與後背,導致其傷重不治。經多年訴訟後,法院最終判決曾警無罪;民事部分,原先死者家屬在一審獲得748萬餘元國賠,在近日二審時大逆轉改判免賠,全案可上訴。

吳慶文載2020年3月底因逃避酒駕攔查,竟多次衝撞警車,導致友人遭警誤擊致死。(圖/翻攝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該案發生在2020年3月27日深夜,男子吳慶文酒駕載著3名友人上路,在桃園八德區巷弄中違規停車被曾姓副所長發現後,即示意吳男停車受檢,然吳男因酒駕心虛而加速逃逸,警方隨即展開追捕。吳男不久後於巷弄中被警方困住。為逃離追捕竟連續倒車衝撞警車,並企圖加速逃離,曾警為阻攔逃逸與自保,對吳男車輛先後開5槍,意外打中楊女,導致其送醫不治;吳男事後被逮捕,酒測值竟高達0.49。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死者家屬不滿警方作為,竟質疑警方執法過當而提出民刑事訴訟。刑事部分,法官均認定曾警吳用槍過當情形,一二審皆判定無罪,最高法院今年7月也判他無罪定讞。至於民事部分,家屬則提出國賠1000萬元,一審認為曾警用槍不當,判准桃園市政府與市警八德分局國賠748萬餘元。

不過高等法院在二審逆轉,高院指出,吳男2度衝撞警車,對行使職務的警員施以強暴行為,屬妨害公務罪現行犯,且吳男在狹小巷弄中高速行駛,有撞擊路邊車輛,如吳男繼續駕車逃逸,無法排除其對警員之生命、身體、安全產生急迫危險之可能性。高院指出,曾警下車欲逮捕吳男時,曾聽見吳男繼續踩油門倒車的聲音,高院認為可使用槍械。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對於曾沛恩開槍之情事,高院認定,根據車上彈孔,認定曾男當時確實已將射擊位置壓低在車輛下方,射擊目標並非車內人員而是輪胎,以阻止該車輛繼續行駛。爾後車輛移動的角度偏移變化,導致誤擊楊女致命部位,這是吳男不當駕車逃離所致,非曾沛恩所能注意,因此認定曾沛恩用槍並無不法,死者家屬請求賠償無據,遂改判桃園市政府、八德分局免賠。

您已閒置超過五分鐘,請點擊右上角關閉按鈕

不能錯過的資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