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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藝人周孝安酒後開車「只移8分鐘」仍遭起訴 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發布時間:2025/10/30 09:50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周孝安於本月24日凌晨與友人聚會後酒後開車遭起訴!疑因擔心愛車違停吃罰單,短暫上車移車時被警方攔查,酒測值達每公升0.28毫克。雖辯稱「只是移車」,仍被認定屬於公共危險行為。台北地檢署今(30)日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提起公訴,並聲請法院簡易判決處刑。

周孝安於本月24日凌晨與友人聚會後酒後開車遭起訴,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圖/周孝安 IG)

據了解,周孝安當晚在台北忠孝東路的錢櫃KTV與友人小酌威士忌,約凌晨3點50分上車準備將車輛移至合法停車格,不料3點58分行經忠孝東路4段巷弄時因「未打方向燈」遭巡邏員警注意攔下。警方聞到他渾身酒氣,隨即進行酒測,測得吐氣酒精濃度0.28毫克,當場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將他逮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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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孝安到案後坦承飲酒,並向警方供稱只是擔心違停吃罰單才短暫移車。檢方認為其行為仍屬於「駕駛行為」,且酒測值已超出法定標準,依法難以從寬。全案歷時僅8分鐘,但仍構成危險駕駛。事發後,周孝安經紀人也出面回應,坦言當時因叫不到代駕才會自行移車,並強調「有喝酒開車就是錯」,目前車輛已被扣留,駕照暫不吊銷,後續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

◎《FTNN新聞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未滿十八歲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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