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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派出所前所長收賄500萬!包庇「台版柬埔寨」首腦 遭判13年8個月定讞

發布時間:2025/11/21 15:42

實習記者陳又綺/綜合報導

台北市警局大同分局寧夏派出所前所長葉育忻,任內涉嫌收受「台版柬埔寨」詐欺集團首腦杜承哲賄款500萬元,並提供偵查情報、查詢個資,遭依貪汙、洗錢等罪判刑13年8個月。葉不服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全案定讞。

台北市警局大同分局寧夏派出所前所長葉育忻(右二),任內涉嫌收受「台版柬埔寨」詐欺集團首腦杜承哲賄款500萬元(圖/取自寧夏派出所臉書)

判決指出,葉育忻自109年11月起擔任寧夏派出所所長後結識杜承哲。為掌握詐團成員個資、通緝資料以及警政署針對詐欺的專案行動,杜承哲自111年3月起多次要求葉協助查詢,並要葉在專案行動前「先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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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育忻多次使用自己的警用帳號登入系統查詢資料,或假藉辦案理由轉由不知情的員警協助,再把查到的內容轉交杜承哲。相關資料包含詐欺犯個資、案件進度與全國同步打詐行動時程,使詐團得以提前規避查緝。

為換取協助,杜承哲曾在派出所停車場、辦公室等處陸續交付葉育忻現金200萬元、一輛賓士及3萬3504顆USDT(泰達幣)。葉亦曾依杜承哲請託,偽造一份士林地院「交保單」並以通訊軟體傳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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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時葉育忻坦承收賄,高院依貪污罪判刑11年6月、洗錢罪1年、行使偽造公文書罪1年2個月,合併應執行13年8個月;協助洗錢的劉姓女友人判刑10月、罰金10萬元;杜承哲則被判2年8個月、褫奪公權3年。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全案確定,待檢察官聲請定執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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