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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可罰百萬!盧秀燕指示加速廚餘轉型 強調尊重中央「制度仍有調整空間」

發布時間:2026/1/4 09:05

記者盧逸峰/台中報導

因應中央廚餘清運及再利用新制上路,台中市政府跨局處整合推動配套措施。台中市長盧秀燕並指示各局處持續追蹤廚餘去化與養豬飼料供應情形,加速廚餘處理轉型,同時嚴格落實防疫管理,守護產業與市民安全。而根據相關裁罰標準,違反禁止廚餘養豬規定者罪證可罰百萬!

盧秀燕指出,中央將廚餘區分為「家戶廚餘」與「事業廚餘」,並全面禁止家戶廚餘養豬,主要考量非洲豬瘟防疫風險。(圖/市府提供)

盧秀燕指出,中央將廚餘區分為「家戶廚餘」與「事業廚餘」,並全面禁止家戶廚餘養豬,主要考量非洲豬瘟防疫風險。盧秀燕表示,市府尊重中央防疫政策,也將持續觀察制度實際運作情形,特別是養豬飼料量是否充足、清潔隊與財政負擔是否合理。若未來確認防疫無虞、制度仍有調整空間,市府也會再向中央提出建言,爭取更符合實務需求的作法,讓垃圾與廚餘分流成效更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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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秀燕表示,感謝環保局積極與中央協調,爭取制度彈性,讓養豬業者在符合法規與防疫前提下,有合理轉換與適應的時間,也讓清潔隊得以延續既有業務,協助廚餘清運作業順利運作。

農業局則說明,市府持續強化養豬場防疫與查核作為,近期針對龍井區2起違規廚餘養豬案件,已由區公所每日訪視,並由動保處加強複查,均未發現異常情形;同時每日主動巡查「死亡畜禽化製流向查核管制系統」,即時掌握豬隻健康狀況,目前未發現異常死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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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局提醒,今年元旦起中央已加嚴相關裁罰標準,違反禁止廚餘養豬規定者,第1次裁罰20萬元、第2次50萬元、第3次起裁罰100萬元,呼籲養豬業者務必遵守法規,共同守護產業安全與防疫成果。

環保局說明,因應中央禁止廚餘養豬政策,家戶廚餘已全面禁止餵豬,社區大樓如有廚餘清運問題,請優先洽原一般廢棄物清除業者併同清運;若原清運業者有困難,可向轄區清潔隊登記協助媒合,或另洽其他合格清除業者承接。若發生費用不合理調漲或拒絕服務情形,環保局也將協助協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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