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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洩密案擴大!第4名內鬼工程師續押3個月 遭求重刑8年8月

發布時間:2026/1/8 22:30

記者周雅琦/綜合報導

晶圓代工龍頭台積電(2330)先進製程技術外洩案持續擴大,涉嫌竊取2奈米製程等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第4名台積電工程師陳韋傑,5日遭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依《國家安全法》起訴並求刑8年8月,今(8)日移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後,合議庭稍早召開接押庭,裁定續押禁見3個月。

涉嫌竊取台積電(2330)2奈米製程等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第4名台積電工程師陳韋傑,今遭裁定續押禁見3個月。(圖/取自台積電官網)
涉嫌竊取台積電(2330)2奈米製程等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第4名台積電工程師陳韋傑,今遭裁定續押禁見3個月。(圖/取自台積電官網)

回顧台積電先進製程技術外洩案,公司於去年7月向檢方通報機密遭竊,經調查,主嫌為台積電前工程師陳力銘,他曾任職12廠良率相關部門,熟悉5奈米、3奈米製程改善細節與內部資安機制。檢調查出,陳力銘於離職轉任東京威力科創(TEL)相關行銷職務後,涉透過仍在台積電任職的吳秉駿、戈一平,利用遠端登入方式,翻拍並外流數百張2奈米製程關鍵數據,檢方已依《國安法》及《營業秘密法》對3人起訴,分別對陳男、吳男、戈男,求刑14年、9年以及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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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財分署新竹市調查站後續擴大追查,又發現工程師陳韋傑疑似協助陳力銘竊密,去年11月搜索約談後聲押禁見獲准。檢方認為其犯後態度不佳、未完全認罪,追加起訴陳韋傑涉犯《國安法》,求刑8年8月。檢方今日將其移審智財法院,並與前2批起訴的合議庭併案審理。

合議庭認為,陳韋傑對於被訴犯罪情節、手段之供詞,不僅前後所述不一,且對犯罪細節有避重就輕推諉之情。又被告在案發後與共犯陳力銘聯繫,知悉共犯陳力銘及其他同案被告遭到調查後,隨即更換個人手機及公務電腦,此等申請報廢或毀損本案用以重製、傳送相關營業秘密之設備等疑似湮滅證據舉措,亦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湮滅證據之虞。其所涉犯罪,不僅損及個別企業利益,並有重大損害國家安全、產業競爭力及經濟發展之情形,有羈押必要性,裁定羈押禁見3個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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