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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兩週就受不了!「軍魂部隊」二兵落跑30天遭通緝 下場出爐

發布時間:2026/1/17 11:40

陸軍257旅傳出有二兵入伍不到兩週就逃兵,經發布通緝才到案,法官近日判該二兵有期徒刑4個月,圖為示意圖。(翻攝自國防部發言人臉書)
陸軍257旅傳出有二兵入伍不到兩週就逃兵,經發布通緝才到案,法官近日判該二兵有期徒刑4個月,圖為示意圖。(翻攝自國防部發言人臉書)

圖文/鏡週刊

被稱為「軍魂部隊」的陸軍步兵第257旅,去年一名吳姓二兵入伍兩週,竟休假離營後,直接逃兵30天,被發布通緝才到案。桃園地院近日審結,認定吳男涉犯「無故離去職役逾30日罪」,判處他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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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逃兵的陸軍步兵第257旅,被稱為「軍魂部隊」,位在嘉義,編配在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駐地主要為中坑營區,該旅主要負責新兵訓練及軍事訓練役任務。

根據判決,吳姓男子於去年5月26日入伍,是第257旅步一營步一連二兵,但才入伍兩週後,於6月6日上午8時許離營休假,本來收假是6月9日晚上9時,但吳男卻沒有回到營區,就此失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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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隊發現逃兵,通報憲兵指揮部桃園憲兵隊發動偵辦,由於吳男超過30天未歸,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吳男才知事情大條,乖乖到案。

全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吳男坦承不諱,檢方則建請予以從重量刑。法官審理認為,吳男身為現役軍人,竟枉顧國家法令、部隊紀律與自身職責,無故離去職役時間非短;考量其年紀、犯罪動機等情狀,依陸海空軍刑法第40條「無故離去職役逾30日罪」,判處被告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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