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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里長拚連任涉賄!辦聯誼送400元民生用品 揪支持者一起交保

發布時間:2026/10/31 18:20

記者吳欣穎/綜合報導

桃園市蘆竹區一名林翁姓現任里長為爭取連任,涉嫌假借「里民聯誼」名義發放禮品賄選,活動不僅限定年滿20歲的里民參加,現場還提供餐盒,並發放價值約400元的白米、洗碗精及洗衣精等生活用品兌換券,疑似藉此換取選民支持。桃園地檢署接獲情資後展開調查,昨(30)日搜索林翁姓里長及葉姓支持者住處等3處,並通知2名被告及28名證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認定2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分別諭令林翁姓里長12萬元、葉姓男子10萬元交保。

桃園市蘆竹區一名林翁姓現任里長為爭取連任,涉嫌假借「里民聯誼」名義發放禮品賄選。(圖/中央社)

根據檢方調查,林翁姓里長為爭取今年地方選舉連任,於9月19日舉辦里民聯誼活動,特別將參加資格限定為年滿20歲的里民,並安排葉姓支持者擔任主持人,在活動中替自己進行選舉造勢。除了提供餐盒,現場也發送民生用品兌換券,讓參與者可兌換白米、洗碗精及洗衣精等物品,整份禮品價值約400元。檢方懷疑,這場活動並非單純的里民聚會,而是透過贈送生活用品,尋求具有投票權的里民支持,涉嫌對選民行求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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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指出,檢察長張春暉獲報後,指派檢察官杜敏瑜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桃園市警察局及移民署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經蒐證後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於10月30日前往2名被告住處及里辦公室共3處搜索。全案動員7名檢察官進行訊問,認定2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後續將持續釐清相關案情。檢方也呼籲,賄選不只限於現金買票,若發現候選人透過贈禮、餐會或旅遊招待等方式換取支持,可撥打0800-024-099檢舉專線,檢舉人身分將依法保密,查獲屬實也可依法核發檢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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