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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代課狼師」尾隨女童進廁所!半月偷拍48次 法官重判11年2月

發布時間:2026/1/20 11:25

記者周雅琦/綜合報導

花蓮一所國小爆出嚴重校園性侵害案件,一名32歲林姓男子擔任代課教師期間,涉嫌在校內廁所偷拍女學生如廁畫面,短短半個月內多達48次,造成至少26名女童受害。花蓮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其行為已嚴重侵害兒童性隱私與校園安全,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判處林男11年2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花蓮一所國小爆出嚴重校園性侵害案件,一名32歲林姓男子擔任代課教師期間,涉嫌在校內廁所偷拍女學生如廁畫面,短短半個月內多達48次,造成至少26名女童受害。(示意圖/Pixabay)
花蓮一所國小爆出嚴重校園性侵害案件,一名32歲林姓男子擔任代課教師期間,涉嫌在校內廁所偷拍女學生如廁畫面,短短半個月內多達48次,造成至少26名女童受害。(示意圖/Pixabay)

判決指出,林男於2024年8月受聘至花蓮某國小,擔任五年級導師,卻自8月底起,接連尾隨女童進入廁所,將手機自隔間下方伸入拍攝女童如廁畫面。期間共出現48次偷拍行為,其中2次成功拍得影像,其餘雖未留存畫面,但監視器已清楚拍下他進出廁所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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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名女童察覺異狀後告知家長,家長向林男反映時,他卻以避免引發恐慌為由未依規定通報,僅口頭宣導學生結伴如廁,並趁機刪除手機內影像,隔日仍持續犯案。直到家長直接向校方反映,學校調閱監視器後才發現真相,隨即報警處理,林男當天自請離職,後續遭檢方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起訴。

法院指出,林男過去曾多次涉及偷拍、性騷擾案件,皆因和解撤回告訴,未留下刑責,認定其具高度再犯風險。儘管林男坦承犯罪,但辯護律師主張林男患有窺視症、強迫症、非專一型戀童症等精神病症而請求減刑,法官認為其並無罹患脫離現實之精神病症,具備自我控制能力,且身為教師卻破壞學生對校園與師長的基本信任,對被害女童心理造成嚴重傷害,認定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未遂共46罪、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共2罪,合併執行11年2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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