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馬上送幸福
點我享優惠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 FTNN 爆料投稿
【週一12~週二12】
鄉民監察院_每周二三
Grace 陳柏惟 馬郁雯 周偉航【政治讀新術】完整版20260126

手機不離身卻喊遭入侵?女行員誣告同事「駭進LINE偷聽」慘遭起訴

發布時間:2026/1/26 14:15

實習記者藍彥欣/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在大型商業銀行任職的李姓女子,涉嫌捏造事實,誣指黃姓同事入侵她的通訊軟體帳號並竊聽私人對話。士林地檢署認定李女明知指控不實,仍意圖讓同事陷入刑事追訴,依誣告罪提起公訴。

一名李姓女子誣告同事入侵她的通訊軟體帳號。(示意圖/Unsplash)

檢方指出,李女與黃男同在一間辦公室工作,李女於2020年前往派出所報案,稱黃男攜帶設備入侵其LINE帳號,偷聽通話、瀏覽訊息與照片,甚至在公司內與其他同事討論她的私人內容,因此提出妨害電腦使用告訴。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不過,檢警調查後未找到任何入侵或監聽事證,案件最終不起訴。黃男事後認為遭不實指控,反控李女誣告,案件改由士林地檢署偵辦。

檢方傳喚多名證人作證,均表示黃男未曾在公司談論李女的通訊內容,也未見其攜帶設備偷看訊息;另有證人指出,李女手機幾乎不離身,難以遭他人趁機入侵。檢方同樣未發現客觀證據可支持李女說法。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李女在偵查中辯稱,因懷疑帳號遭入侵才報案請警方調查。但檢方認為,她在缺乏事實依據下仍捏造犯罪情節提告,已涉誣告罪嫌,依法起訴。

誣告罪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檢方也提醒,若懷疑他人犯罪,應基於事實與證據提出告訴,切勿憑空捏造,以免觸法。

您已閒置超過五分鐘,請點擊右上角關閉按鈕

不能錯過的資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