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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滑板車遭保時捷擦撞!台中少年違規騎上快車道 警方開罰最高3600元

發布時間:2026/2/1 17:54

記者蔡曉容/綜合報導

台中市北屯區昨(1月30日)晚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17歲黃姓少年騎電動滑板車突然停在快車道,導致後方保時捷休旅車閃避不及撞上,所幸少年未受傷。警方表示,事故發生時雙方皆無酒駕情形。因滑板車不能在道路行駛,警方將依道交條例開罰,最高可罰行為人3600元。

一名17歲黃姓少年騎電動滑板車突然停在快車道,導致後方保時捷休旅車閃避不及撞上,所幸少年未受傷。(示意圖/Unsplash)

台中第五警分局指出,事發地點位於北屯區太原路與景賢八路交叉口,時間約晚間7時,黃姓少年騎著電動滑板車欲左轉時停在快車道,造成後方保時捷休旅車曾姓駕駛反應不及擦撞到滑板車,僅車輛與滑板車受損,未造成人員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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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指出,經過酒測,雙方皆無酒精濃度,但電動滑板車屬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的「個人行動器具」,目前各縣市尚無自治條例,因此禁止上路。此次事故將依違反道交條例第69條規定開罰,罰鍰可介於1,200至3,600元。

道交條例定義,個人行動器具是設計承載一人、以電力為主,最大時速25公里以下的自平衡或立式器具。警方提醒民眾遵守規範,避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車,以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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