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馬上有亮
馬上有亮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 FTNN 爆料投稿
【週二12~週四12】
王淺秋 謝寒冰 詹為元 葉元之【鄉民監察院】完整版20260211
每周一周四_政治讀新術

獨/公視護航Taiwan+進駐華視用低於行情價租辦公室 多花納稅人4千多萬裝潢費還影響華視收益

發布時間:2026/2/11 07:00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台灣政府首個對國際發聲的影音新聞平台「TaiwanPlus」最近又被爆料指,負責經營的公視要求集團旗下的華視公司,將位於台北大巨蛋旁精華區的光復南路總部大樓9至11層,以低於市價極多的每坪不到1,900元價格租予TaiwanPlus做辦公室,原址辦公室用不到幾年就要多花一筆超過4000萬元的裝潢費,也可能因公視、華視間「關係人交易」,可能有涉及違反《證交法》、《公司法》交易資訊不透明、利益迴避問題。

華視
華視被爆要出租光復南路總部大樓的9至11層,以低於市價的每坪不到1,900元價格租予TaiwanPlus做辦公室。(圖/資料照)

立委柯志恩接獲爆料指,目前總部辦公室位於松江路上的TaiwanPlus,租約在2026年1月期滿後獲展延一年,不過公視董事會在去年12月通過支持TW+遷入華視大樓,並正快馬加鞭施壓華視以折扣價完成租價定案,要趕在二月在華視董事會通過,讓TaiwanPlus可立即動工,並及時於2027年初原址租約到期前搬遷完畢。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TaiwanPlus是在前總統蔡英文任內,文化部以拓展國際能見度的政策目的,因而成立英語國際影音傳播平台,一度因遭質疑「大外宣」而在2021年轉由中央社承接,2022年再移交公共電視經營。TW+過去也被批評,開台4年預算數十億,APP下載僅10餘萬次的成績;還有2024報導美國大選時以「被定罪的重刑犯」稱呼川普總統當選人而引發批評,除了公正性立場、政治力介入的質疑,內部還曾爆出外籍高層禁止「台灣口音」英文播報的疑似歧視事件,都讓公視成為外界批評焦點。

TaiwanPlus
TaiwanPlus在2024曾因報導美國大選時以「被定罪的重刑犯」稱呼川普總統當選人而引發偏見批評。(圖/資料照)

由於華視為公廣集團中唯一未領政府補助,屬自負盈虧性質的商業電視台,但自2006年加入公廣集團以來,華視18年累積虧損已近40億元,如果扣除大樓租金收益,本業年虧損恐怕將達6億元。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但因華視大樓位於光復南路、市民大道接壤,鄰近台北大巨蛋商圈的精華地段,過去一直有人主張透過「資產活化」出售房產與投資餐飲、觀光旅宿方式來轉虧為盈,只是這種放棄新聞、影視本業而「賣祖產」的手段也一直遭到外界極大反彈聲浪,一直未能實行。

面對華視在114年虧損更達2.7億元,外界質疑公視身為母集團與管理人,應妥善負起經營職責,租賃華視辦公大樓應按市場行情獲取應有利潤,即使使用攝影棚,都應依市場行情計價公開揭露,況且搬遷選項也應考慮公視內湖大樓,可與公廣集團發揮整合營運、資源共享依存效益;華視於公廣集團中已屬相對弱勢,且TaiwanPlus也領取政府豐厚補助,不應違背市場行情下殺承租價格,致使華視虧損更為擴大。

公視表示,參考內政部實價登錄網站自民國112年11月至114年10月間可取得之資訊,華視大樓附近辦公空間租賃數據共32筆,平均租金約為1,979 元/坪,平均租賃面積約為80 坪,平均屋齡為41年。對於目前華視大樓租賃平均價格低於1,900元,較附近商業區辦公大樓租金略低,公視解釋,是因華視平均屋齡43年較為老舊,且土地分區為第四種住宅區及第四種之一住宅區,非商業區用地。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華視名下資產可分華視大樓、光復大樓、攝影大樓、文教大樓,目前作為總部的華視大樓位在光復南路116巷7號,總部大樓為實際屋齡是30年的建築,只有光復南路102號的光復大樓是屋齡43年建物,相關租金價格與30年屋齡的華視大樓應差距不小。公廣集團有意安排TaiwanPlus租下華視總部9到11樓作為新辦公室,以目前大巨蛋商圈周邊蛋黃區B級商辦行情每坪約2,500元來看,不及1,900元每坪的租金價格的確非常低。

立委柯志恩也質疑,公視解釋TaiwanPlus搬遷是為了「發揮集團綜效」與「組織管理」。若真要集團整合,理應遷回內湖公視大樓,而非選在租金較貴的大巨蛋商圈。暫不論之前TaiwanPlus位於松江路辦公室數千萬裝潢費將付諸流水,現在又要砸大錢整修華視大樓,都是民脂民膏卻被決策者一再浪費。又公視董事會早已進入「看守階段」,卻決議未來兩年的重大遷移案,程序上顯有極大爭議。尤其,華視長期虧損,如今卻以「遠低於市場行情」的價格出租給TaiwanPlus,讓藉租金填補虧損的華視財務雪上加霜。

柯志恩說,公視基金會身為華視大股東,兩者間的租賃契約屬於「關係人交易」涉及利益衝突,必須遵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之規定進行揭露與審議。她也點名編預算捐助公視的文化部應善盡把關,以免損害華視及其股東之權益。

您已閒置超過五分鐘,請點擊右上角關閉按鈕

不能錯過的資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