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消費8000送好禮
消費8000送好禮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 FTNN 爆料投稿
【週四12~週五12】
鄉民監察院_每周二三
每周一周四_政治讀新術

柯文哲為何會被重判17年?京華城案懶人包出爐 法律專家曝「3關鍵依據」

發布時間:2026/3/27 08:4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地院昨(26)日針對京華城雨政治獻金案一審宣判,前台北市長兼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被判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引起民眾關注,對此,臉書教育平台整理了「判決懶人包」給民眾參閱,內容整合了整起京華城案重點、學者意見以及構成政治獻金與背信罪原因。

前台北市長兼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被判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 (圖/記者曾子馨攝)
前台北市長兼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被判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 (圖/記者曾子馨攝)

臉書粉專「法律白話文運動」於昨日發布貼文,點名京華城案的核心在於「容積獎勵」,先前監察院於 2016 年認定基準容積率應為 560%,但自2020年起京華城進一步以「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等貢獻為由,申請額外 20 %的容積獎勵,再加上花費44億元購入的30%容積移轉,使原本的總容積率從 560% 一路飆升至840%,創下史上新高,因此法院認定,這其中20% 容積獎勵欠缺法令依據,屬於違法圖利。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儘管柯文哲主張台北市有一般性的自治條例規範,但法院認為,容積獎勵是涉及公共利益的授益給付,性質上是例外與特殊措施,有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該都市計畫沒有授權於細部計畫訂定容積獎勵,欠缺法律授權。

對此,學者戴秀雄與林根旺都指出,透過細部計畫隨意灌入容積獎勵,不僅破壞都市計畫邏輯,更是對法令的胡亂解釋,存在嚴重的「因人設事」圖利疑慮;蔡志揚律師則認為,容積獎勵是一種公共財,京華城最大的法律問題在於其違反了個案法禁止原則,「因人設事」有圖利的風險。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最後,除了京華城案外,柯文哲也在政治獻金案中也面臨重罪裁罰,他透過木可公司,販賣競選小物、舉辦演唱會等形式,其定價與成本顯不相當,法院認為這些收入性質屬於政治獻金;採風公司負責人孫丁君欲提供物資給民眾黨,柯、李等人告知孫,將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即可,這樣的行為也都遭法院認定屬於侵占政治獻金,構成公益侵佔罪。除此之外,因柯文哲被控將多名競總與黨部員工掛名在基金會領取薪資,支出占比高達6成,明顯違反基金會章程,且聘僱員工卻用於總統競選,背離公益目的,因此被判定構成背信罪。
 

您已閒置超過五分鐘,請點擊右上角關閉按鈕

不能錯過的資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