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滿額送好禮
滿額送好禮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 FTNN 爆料投稿
【週四12~週五12】
鄉民監察院_每周二三
王義川 Grace 卓冠廷 簡舒培【政治讀新術】完整版20260409

吳子嘉慘了!指控蘇貞昌、陳時中疫苗案「A走30億」 加重誹謗判8月定讞

發布時間:2026/4/9 11:16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因於2022年及2023年間,多次公開指控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及前衛福部長陳時中涉入新冠疫苗採購貪污,遭兩人提告。台北地院一審認定其說法未經查證,依「加重誹謗罪」判刑6月與4月,應執行8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高院二審維持原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依「加重誹謗罪」判刑6月與4月,應執行8月。(圖/資料畫面)

判決指出,吳子嘉先於2022年8月至9月間,在YouTube節目《董事長開講》談及2020年新冠疫苗採購案,指稱陳時中與蘇貞昌等人若簽成合約,將「A」走1億美元(約新台幣30億元),並以「貪污犯」等字眼批評兩人。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2023年5月20日,吳子嘉又於《中天互動直播LIVE》重提相同指控,稱蘇貞昌政府與陳時中在BNT疫苗採購案中「A了一億美金」,還聲稱只要合約曝光,就能把相關長官「抓去判刑」。陳時中與蘇貞昌認為名譽受損,分別提起刑事告訴。

法院審理後認定,吳子嘉針對特定公眾人物與重大公共議題提出具體貪污指控,卻未善盡合理查證義務,所述內容也不足以證明為真,因此構成加重誹謗。高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當,駁回吳子嘉上訴,判處8個月刑期確定。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您已閒置超過五分鐘,請點擊右上角關閉按鈕

不能錯過的資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