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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護航電台大亨「喬罰單」下殺1.5折 嘉義縣議長張明達涉貪遭訴

發布時間:2026/4/10 17:44

記者吳政峰/新北報導

FTNN日前揭露電台大亨劉家宏遭到新北地檢署聲押獲准,背後疑有綠營大咖涉案,新北地檢署10日證實該名大咖就是民進黨籍的嘉義縣議會議長張明達!檢察官指控張明達涉嫌收受劉家宏餽贈,施壓嘉義縣政府衛生局「喬罰單」,協助把600餘萬元的罰單硬生生砍為90餘萬元,下殺1.5折,助劉家宏省去500多萬元罰鍰,9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提起公訴。

FTNN揭露電台大亨劉家宏遭到新北地檢署聲押獲准,背後疑有綠營大咖涉案,新北地檢署證實該名大咖就是民進黨籍的嘉義縣議會議長張明達(如圖)。

新北檢指出,劉家宏為多家生物科技公司實質負責人,並為電臺廣播節目 「宏您安心俱樂部」主持人,見現代民眾多存有慢性病,認有機可趁,明知自己販售的商品僅為食品,並無醫療效能,卻在電臺節目中推銷「具醫療效能」,使聽眾陷於錯誤,而購買相關商品。新北檢表示,劉家宏與另名陳姓主持人為了賣商品,向電臺、電視業者購買時段委播 「宏您安心俱樂部」等節目,節目內容多次經中央及各地方衛生機關監錄,查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移請嘉義縣衛生局裁處罰鍰。衛生局承辦人告知,違規案件以前均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裁罰,1件裁處罰鍰最低4萬元,惟為配合中央政策督導,將改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裁罰,1件裁處罰鍰最低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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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宏知悉有多筆違規案件將遭高額裁罰,為免尚未裁罰的違規案件遭裁處,2025年6月3日由陳女購買香奈兒牌球鞋(4萬2,900元)1雙,寄至張明達住居所;同月16日由劉家宏購買 Dior 牌帽子(2萬7,500元)1頂,於同月29日至嘉義縣朴子市與張明達餐敘時贈送,後因尺寸不合,被張退回;陳女另於同年 7 月 9 日購買 Dior 牌帽子(2萬3,500元)1頂,寄至張明達住居所;同年7月9日購買LV牌帽子(2萬5,300元)1頂寄給張;同年7 月24日購買LV牌襯衫(4萬200元)1件,由劉家宏於同年7 月 28 日餐敘時致贈。 

網紅「鳳梨」(左)曾經參觀電台大亨劉家宏(中)的旗下公司,雙方希望共創商機。(圖/劉家宏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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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檢認定,劉、 陳二人藉由餽贈,請託張明達利用議員實質影響力,向衛生局人員施壓降低所涉違規案件裁罰金額,把原應裁罰的600餘萬元下調為90餘萬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不違背職務行為行、收賄罪嫌;此外,劉家宏把公司貨款交給不知情的妻子,指示支付保險費,以此方式侵占入己,並掩飾、隱匿犯罪所得,共計侵占4,609萬4,881元,涉犯業務侵占罪、洗錢罪;另以廣播散布其所販售的食品具有醫療效能,涉犯詐欺取財罪,9日起訴張明達、劉家宏等5人。 

新北檢3月24日約談張明達,隔日凌晨諭知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劉家宏與陳女則從1月中羈押至今,9日起訴後移請新北地院審理,法官目前尚未裁定是否接押。本案由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報請新北檢指派企業犯罪專組主任檢察官劉文瀚、檢察官陳佳伶指揮偵辦,9 日偵查終結。

◎《FTNN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FTNN新聞網》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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