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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貪汙案大逆轉!關鍵證人改口行賄變獻金 檢方鐵證遭法院打臉

發布時間:2026/4/28 14:08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鄭文燦涉賄案於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本月14日進入關鍵證人詰問環節,案件卻出現重大轉折。認罪坦承行賄的汙點證人廖力廷,對於先前送到鄭文燦家的500萬元究竟是「賄款」還是「政治獻金」,證詞前後不一。檢方質疑,廖力廷可能受藥物副作用影響,出現「記憶混淆」、「時序紊亂」情況,鄭文燦與廖力廷之間的「對價關係」及「給錢換協助」說法恐遭動搖。

鄭文燦涉賄案於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本月14日進入關鍵證人詰問環節。 (圖/翻攝臉書)
鄭文燦涉賄案於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本月14日進入關鍵證人詰問環節。 (圖/翻攝臉書)

回顧此案,鄭文燦涉入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開發貪污案,遭桃園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並求刑12年。目前全案已進入實質審理階段,並於本月14日進入關鍵證人詰問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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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先前將詰問重點聚焦於重劃會與桃園市府的會議往來、500萬元現金送進官邸的過程,以及鄭文燦近1年後退還款項的原因。14日法庭上,檢察官詢問廖力廷送交500萬元現金的目的,廖力廷7次回答是政治獻金;不過在偵查時,廖力廷曾改稱該筆款項涉及對價關係。

根據《鏡週刊》報導,廖力廷在庭上還原2017年9月14日晚間送錢過程。他表示,當晚與父親廖俊松前往鄭文燦市長官邸,並將裝有500萬元現金的黑色手提袋放在客廳茶几下。不過他也在法庭上表示,自己當時並未進入包廂參與協議,無法親身見聞是否存在「給錢換協助」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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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前後供詞不一,廖力廷解釋,自己先前之所以7次稱該筆款項是政治獻金,是因為調查官提及《貪污治罪條例》相關法條後,他才理解「原來那個是賄賂」而改口。此外,廖力廷還透露,自己長期服用藥物,記憶力可能出現衰退;交保後也常被監視、恐嚇,甚至家門外有黑道徘徊,影響身心狀況與判斷。相關說法也使他在檢方應訊時的供詞可信度受到挑戰。

隨著鄭文燦收賄案進入法院審理,相關事證陸續在公開法庭呈現。不過,重要汙點證人廖力廷出庭接受檢辯詰問後,檢方原先主張鄭文燦親自主持會議,並做出符合廖氏父子期待決議的說法,恐面臨動搖。合議庭將於5月12日繼續詰問廖力廷,5月19日則針對廖父廖俊松進行詰問,全案爭點仍待法院審理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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