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蘭花油植萃養膚
新聞大追查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 FTNN 爆料投稿
【週日12~週一12】
鄉民監察院_每周二三
林楚茵 陳柏惟 周偉航 簡舒培【政治讀新術】完整版20260518

遭轟「無情切割孫安佐」! 前經紀人4聲明反擊:我已經盡力了

發布時間:2026/5/18 08:09

記者陳宣穎/綜合報導

藝人孫鵬、狄鶯的兒子孫安佐(現名孫健豪)因涉嫌持有改造槍枝、拍攝自製噴火槍影片,士林地檢署昨(17日)依《公共危險罪》、《恐嚇公眾罪》等罪嫌裁定羈押禁見;其前經紀人「重讀天月」陳昱中則是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已3萬元交保,遭限制出境出海。對此,外界質疑陳昱中出事了就將責任撇清,昨日晚間他也正式發出聲明回應。

孫安佐遭羈押禁見,前經紀人「重讀天月」陳昱中發聲。(圖/翻攝畫面)
孫安佐遭羈押禁見,前經紀人「重讀天月」陳昱中發聲。(圖/翻攝畫面)

陳昱中表示,所有偵查流程都是不公開,參與的人手機都是直接被警方扣走,因此不存在他筆錄推卸責任一事,「何來的我筆錄推卸責任??到底在講什麼?請問有什麼能造假??你們造謠不需要用大腦嗎?」、「偽證罪知道是什麼嗎?藐視台灣司法跟刑警嗎?請問??」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針對孫安佐家搜出的火槍跟危險物品,他澄清「我們一概不知道那些是什麼,只知道是孫安佐的興趣,一直以為是生存遊戲的玩具...」他表示,若孫的家人知道這件事,大家一定會制止他,「拜託,行行好,發生這事大家都很難過/驚恐,不要再亂說了」。

關於拍片內容,他解釋近期拍攝的影片都是跟廠商簽約的,他並非製作人、導演,「是廠商提出的,從影片聲音就知道不是我,這是事實...看影片風格就知道不是我做的」,他只是在旁協助拍攝,並指出所有腳本內容全都沒有提到火槍內容,是孫安佐半強迫、說服他們一定要拍攝這項新改良的發明,否則就不拍,還多次保證絕對沒有問題,「我們基於他多年研究火槍也有拍攝經驗之下,就覺得好吧,他都這樣說了才拍攝/上片」。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對於外界指控他「切割」,陳昱中駁斥,自己已經配合調查約18小時,在地檢門口也承擔了相對應的責任,他表示當初就和孫家約定過,未來若有無法控制的行為時,就會終止經紀合作,如今他確定無法100%控制跟溝通孫安佐的行為,才選擇從經紀人轉為朋友。

「我還是很重視孫,也是當家人在對待,不然我早就不在他身邊了...他爸媽沒有給我任何錢,我也沒底薪;就希望他能在工作上步入正軌,也帶著他去做公益,慢慢調整中,資源都是我去想辦法,我已經盡力了,講明白,這個叫做切割??罵的人是在想什麼??」

以下為「重讀天月」陳昱中聲明全文:

1.所有偵查流程都是不公開,何來的我筆錄推卸責任??到底在講什麼? 所有參與的人手機都是直接被警方扣走, 請問有什麼能造假?? 你們造謠不需要用大腦嗎?“偽證罪”知道是什麼嗎? 藐視台灣司法跟刑警嗎?請問??

2.火槍與搜到孫家裡的東西, 我們一概不知道那些是什麼,只知道是孫安佐的興趣,一直以為是生存遊戲的玩具⋯ 並不知情有改裝,這是事實 我有開玩具槍工廠嗎? 你覺得如果他的家人如果知道, 我們不會制止他嗎?? 拜託,行行好,發生這事 大家都很難過/驚恐,不要再亂說了

3.拍攝這近期五隻影片,全都是有簽合約跟廠商對好拍攝時間, 與內容,還有交件日期,這次合作的內容負責內容如下,“我這次合作並不是製作人,我也不是導演”是廠商提出的,這是事實 從影片聲音就知道不是我,這是事實⋯看影片風格就知道不是我做的⋯這是這次的合作模式以下 *廠商A:負責對接溝通 *男子B:特地從中部北上負責拍攝與後製影片,當天是4/22必須拍攝完成才能趕件完成,不至於到違約!“所有腳本內容全都沒有提到火槍此內容”, 有群組對話紀錄的,內容我們只是要講孫的過去故事而已!誰會要跑去北投那麼遠?? *重讀天月(經紀人):負責陪同孫順利的拍攝完成,事前調整非常多次合約都是我獨自完成,並且盡力控制狀況,只能盡力⋯對 我也沒有這樣的經驗,研發氣瓶?! *孫安佐:負責入鏡,照著腳本走,但孫那天非常失控的半強迫並說服我們,一定要拍攝他的發明,他新改良的,不然他不要拍,直接爆氣 而且跟我們保證絕對沒問題的!!放心 我們基於他多年研究火槍也有拍攝經驗之下,就覺得好吧,他都這樣說了才拍攝/上片

4.講我切割的人,可以去撞牆了,我在聲明出來時,在地檢門口非常清楚的極度疲憊,承擔了相對應的責任,在地檢署與警局扣押了18小時左右,盡力配合調查⋯ 並且會說卸任孫經紀人轉為朋友的原因是: 我已經確定無法100%控制溝通孫的行為了, 我願意出事嗎?? 因為我也被牽連了不是嗎?誰知道火槍威力如此強大?誰知道會如此嚴重? 我也在事件發生前跟他爸爸(鵬哥) 約法三章說:如果又出現無法控制之行為時,就不要再當他經紀人了,我也同意 代表我能力有限了⋯ 因為我賺不到錢也會被牽連,他父母只希望他好好在家生活,不奢求他如何了 所以何來切割?我還是很重視孫,也是當家人在對待,不然我早就不在他身邊了⋯ 也沒有要切割遠離的意思好嗎? 還是說我要在未來,繼續被抓著跑,也沒收入??是這樣嗎?他爸媽沒有給我任何錢,我也沒底薪, 甚至還要去幫孫付錢,繳他去北車買水管不付錢的商家??我有什麼好處?? 就希望他能在工作上步入正軌,也帶著他去做公益,慢慢調整中,資源都是我去想辦法, 我已經盡力了,講明白,這個叫做切割?? 罵的人是在想什麼??

*最後聲明:大家都可以表達意見,我都接受,只是做個補充,謝謝。有些言論讓我傻眼到不行
-2026/05/17,重讀天月

◎《FTNN新聞網》提醒您:危險行為請勿模仿!

您已閒置超過五分鐘,請點擊右上角關閉按鈕

不能錯過的資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