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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署稱密室逃脫早列D1 北市府拿會議紀錄打臉中央:賴清德徐國勇不用負責?

發布時間:2026/5/23 12:03

記者方炳超/台北報導

針對密室逃脫業者納管的問題,國土署昨(22)日透過新聞稿表示,2018年召集相關部會與地方政府召開研商會議,針對「互動情境體驗場所(密室逃脫)」適用的建築物使用類組獲共識歸屬為D-1類組,後續該類場所應依規模辦理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北市府反擊,提出會議紀錄,批中央完全沒有做出裁定,當時的行政院長的賴清德以及時任內政部長的徐國勇,難道不需要為此負責?

蔣萬安。(圖/北市府提供)

台北市長蔣萬安昨在議會專案報告被問及此事時說,北市府2017年曾以D1類組標準開罰,但遭業者提訴願、市府敗訴,隔年中央才邀集地方政府商議。蔣今早出席市民金婚表揚活動時說,都發局已經對外清楚說明了,地方政府就會做我們該做的,扛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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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副發言人蔡畹鎣表示,北市都發局已出示會議記錄全文,證明中央政府到目前為止的說法,是在說謊轉移焦點,並且已經被白紙黑字的文字紀錄打臉,當時出任行政院長的賴清德、時任內政部長徐國勇,難道不需要為此負責,公開表態嗎?

蔡畹鎣補充,當初的會議記錄當中,針對密室逃脫的結論其實是由中央政府續處,這證明兩件事情。第一,密室逃脫建築物使用類組歸屬案是中央權責的範疇,不然為何是由中央政府來接續處理?第二,國土署能在另一產業直接認定為D1類組,不就證明了「明訂密室逃脫為D1」是中央政府本應直接做但卻沒做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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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畹鎣表示,北市府已經主動承擔訴願敗訴風險,將密室逃脫場所視為D1類組進行管理,也率先全國公布「台北市沉浸式內容體驗產業安全指引」,要求沉浸式內容體驗場所業者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蔡畹鎣也說,因地方政府沒有相關法定職權,18日也已函請中央依《消費者保護法》訂定密室逃脫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建立全國性的管理規範與消費保障機制,避免地方政府因法源不足而難以落實管理。

都發局也嚴正駁斥,中央政府說法明顯與事實不符,會議紀錄明文記載,關於「密室逃脫」僅有「地方政府均建議歸屬D1類組」,而中央卻完全沒有做出裁定;所謂決議列為D1,並不是「密室逃脫」,是別的產業,怎麼可以如此魚目混珠,顛倒黑白,誤導大眾,推諉責任?早在2017年間,北市府就率先要求相關業者依D1類組辦理公共安全申報,業者不服提起訴願,結果北市府訴願敗訴,業者免罰、無須申報,原因就在於沒有把這個行業認定為D1的中央法源依據。地方政府從十年前到今日為止,都沒有收到中央認定「密室逃脫」為D1類組的法源依據,市府雖已率先認定D1,仍有重演訴願敗訴的風險。

都發局指出,北市府已主動承擔訴願敗訴風險,將密室逃脫場所視為D1類組進行管理;107年會議根本沒有裁定「密室逃脫」歸類為D1的紀錄,呼籲中央早日明定全國一致的標準並周知地方政府,不要再有悲劇或執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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