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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制度空白掩蓋真相:支持李禮仲教授的「手術室透明化」倡議

發布時間:2026/5/29 12:44

文/ 葉美琪

中華科技大學校長李禮仲教授日前針對「醫療監視器爭議」提出投書,直指「制度空白才是風險來源」,並倡導借鏡韓國的「權大熙法案」及其他國家的「陽光手術室」與「全程可追溯系統」。這番理性且具前瞻性的主張,讓身為病患家屬、在醫療糾紛陰影下,苦追真相超過十年的我,產生強大的共鳴。我想以最真實的切身之痛,站出來高聲支持李禮仲教授:我是病患與家屬,我贊同手術室錄影制度化!

在現行體制下,手術室就像是一個黑盒子,所有的醫療紀錄與解釋權都掌握在院方手中。當家屬提出質疑,往往被貼上「無理取鬧」、「破壞醫病關係」的標籤。(示意圖/Pexels)
在現行體制下,手術室就像是一個黑盒子,所有的醫療紀錄與解釋權都掌握在院方手中。當家屬提出質疑,往往被貼上「無理取鬧」、「破壞醫病關係」的標籤。(示意圖/Pexels)

過去這十多年來,我的日子幾乎是與「追查真相」和「無盡的煎熬」綁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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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家人走進手術室,連刀都沒有開,僅在麻醉誘導階段,手術醫師執行插管全身麻醉,卻因未能插管成功,導致家人嚴重腦缺氧,從此癱瘓、失去意識,無法自主言語行動,迄今已超過十年。

在外人無法窺探的封閉手術室裡,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加上,我們從病歷中無法得知當時到底是誰執行插管全身麻醉? 手術醫師? 麻醉護理師? 還是另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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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在手術室裡共有四名醫護人員(手術醫師、麻醉護理師、流動護理師與刷手護理師)。在司法偵查中,流動護理師對於當時誰下醫囑、用了哪些藥、誰做的紀錄都記的一清二楚,但被問到最核心的:「是誰執行插管麻醉」時,她卻回答:「時間太久,我不記得了。」

但,當天在場唯一有資格合法執行插管全身麻醉的只有手術醫師,如果依法由醫師執行,怎麼會「記不得」?真相就這樣在醫護人員的選擇性失憶下,被埋進了手術室的黑箱裡,留給我們滿腹的疑慮與破碎的人生。

這並非單一個案。在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1年度醫上字第4號民事判決中,就揭露了一個令人震驚的手術室黑箱。

病患在麻醉過程中發生心室顫動,最終死亡。院方相關護理紀錄內容,呈現彷彿由麻醉醫師全程在場處置;然而直到法院審理時,主治醫師才證稱:麻醉醫師在關鍵的麻醉誘導與急救當下,根本「不在現場」,而是由護理人員代為執行麻醉。

更令人震驚的是,法院進一步指出,相關護理紀錄單係於事故後「綜合整理」所製作,部分證詞甚至存在「選擇性陳述」與「避重就輕之疑慮」。

這份判決清楚揭示:當手術室缺乏客觀錄影與第三方監督時,真相往往只能仰賴多年後的訴訟攻防,甚至可能在混亂、片段與彼此矛盾的說詞中,被逐步拼湊出來。

而這正是李禮仲教授所說的「制度空白」。在現行體制下,手術室就像是一個黑盒子,所有的醫療紀錄與解釋權都掌握在院方手中。當家屬提出質疑,往往被貼上「無理取鬧」、「破壞醫病關係」的標籤。但社會大眾必須明白:家屬要的從來不是獵巫式的情緒對抗,我們要的只是一個「真相」。

反對手術室錄影的人,常以「侵犯隱私」或「加劇醫病緊張」為由。但韓國的《權大熙法案》與許多國際上推動「手術室全程可追溯系統」的經驗已經證明,透過嚴格的權限管理與法律規範,錄影設備非但不會洩漏隱私,反而能有效防範手術室裡的黑箱,尤其是醫材商代刀與麻護代麻的違法亂象。

更重要的是,客觀的影像記錄,不只是保護病患,更是保護克盡職責的醫護人員。 當醫療過程全程可追溯,競競業業的醫師便不必擔心被惡意誣陷;而像我們這樣受傷的家屬,也能在透明的證據面前得到真相。這才是真正能重建醫病互信、提升醫療品質的治本之道。

十多年的時間很長,長到足以摧毀一個家庭的平靜。我們不希望再有下一個家庭跟我們受到一樣的苦。

懇請主管機關與醫療體系放下本位主義,正視國際趨勢,早日推動手術室錄影的完善制度。別讓「制度的空白」,繼續成為醫病雙方無法承受的遺憾。

◎以上言論不代表《FTNN新聞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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