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蘭花油植萃養膚
蘭花油植萃養膚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 FTNN 爆料投稿
【週日12~週一12】
鄉民監察院_每周二三
每周一周四_政治讀新術

藍白立院放寬緩刑、易刑都可參選 林淑芬罵「臭俗辣」被民眾黨爆自己「也有案想解套」

發布時間:2026/6/14 15:53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立法院12日三讀修正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放寬受緩刑宣告、得易服社會勞動、易科罰金者也可參選,被指為保障高虹安參選新竹市長的「高虹安條款」。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在議場痛罵主張修法的民眾黨立委許忠信是「臭俗辣」,民眾黨團發文回擊指,林淑芬過去曾在立院毆打時任立委的麥玉珍,2月遭檢方起訴後在隔月就提出放寬受緩刑宣告者參選資格的修法,若依此邏輯選罷法26條應該叫做「暴力芬條款」。

林淑芬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圖/林淑芬辦公室)

民眾黨立院黨團發文表示,林淑芬曾因與時任民眾黨立委麥玉珍發生肢體衝突,是否為「暴力傷人想解套,被戳破就叫囂?!」由於今年2月林淑芬遭檢方依傷害罪起訴,在今年3月卻提出放寬受緩刑宣告者參選資格的修法版本。民眾黨質疑,若依民進黨指控此次修法是「因人設事」的邏輯,林淑芬所提修法是否也可被稱為「因人設事」。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民眾黨團表示,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9款規定,除內亂、組織犯罪及毒品等重大犯罪外,凡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確定且尚未執行者,皆不得登記為候選人。黨團認為,此規定已超出褫奪公權範圍,對人民參政權造成額外限制,且有違憲法保障的參政權及比例原則。因此今年初提出修法,將經法官宣告緩刑者,以及得易服社會勞動或易科罰金等較輕罪責者,一併恢復參選資格。黨團強調,此次修法是基於比例原則與參政權保障考量,並非針對特定個案量身打造。

此外,民眾黨團也翻出林淑芬等23位民進黨立委提出的修法提案內容。根據提案說明,民進黨立委當時主張應保障人民參政權,落實比例原則,不應因罪責輕重失衡而限制參選資格。林淑芬也曾質疑「判9年的可以選、判8年的可以選,獨獨判緩刑的不能選,會不會很荒謬?」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民眾黨也反酸林淑芬「律己寬、責人嚴」,想對罪責更輕的罰金刑、易服社會勞動者限制參選權的林淑芬,以及講不過人就開始叫囂威脅的林淑芬,出拳打人還不夠,居然連人民的參政權都要搞小動作,林淑芬根本是「毫無反省也毫無下限」。

您已閒置超過五分鐘,請點擊右上角關閉按鈕

不能錯過的資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