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蘭花油植萃養膚
蘭花油植萃養膚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 FTNN 爆料投稿
【週四12~週五12】
鄉民監察院_每周二三
每周一周四_政治讀新術

謝宜容涉職場霸凌!勞動部記2大過免職 北高行撤銷判決原因曝光

發布時間:2026/9/3 21:45

異動時間:2026/9/3 21:46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嫌職場霸凌,導致北分署一名吳姓身亡,勞動部調查後,對謝宜容記2大過免職,然而謝宜容不服記過處分,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今(3)日宣判,認定勞動部未給予謝宜容陳述的機會,且懲處基礎事實矛盾,因此判決撤銷原處分及復審決定。

台北高等行政法今日宣判,撤銷原處分及復審決定,謝宜容勝訴。(圖/資料照)

回顧整起案件,2024年11月4日,一名吳姓公務員疑似因為不敵工作壓力被發現在辦公室內身亡,外界質疑為謝宜容職場霸凌所致。事件發生後,勞動部隨即展開行政調查,並於同月20日、21日分別召開考績委員會。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勞動部調查後認定,謝宜容在職期間有言行不檢、情緒控管不當等情形,間接導致吳姓公務員輕生,因此決定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記一次2大過免職。不過謝宜容不服懲處,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復審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日表示,本案原本應由勞發署進行專案考績並給予考核獎懲,然而在相關會議尚未進行討論、決議前,時任勞動部長的何佩珊卻已在立院接受立委質詢時,逕自表示「會作成一次記2大過處分」,之後才由部會召開考績委員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此舉恐使考績委員會的設置及會議召開流於形式。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進一步指出,一次記2大過屬於重大懲處,依據相關規定,必須給予當事人陳述及申辯的機會。然而,勞發署與勞動部先後於20、21日召開考績會,均未通知謝宜容到場陳述,等同於剝奪她的發聲機會。此外,本案原本應由下級機關勞發署先進行專案考績,但勞動部卻先由上級機關開會決議後,再交由下級審議,完全剝奪了同儕機關內部評量的功能。

至於懲處結果,法院也認為存在矛盾。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本案處分明顯違反程序基本權利的保障,考績委員會以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作為事實認定基礎,但懲處結果卻與報告中記載「無法證明關係人甲(即吳姓員工)有遭長官職場霸凌情事」等記載有所矛盾,具違法判斷的違誤,最終判決撤銷復審決定及原處分,謝宜容勝訴。
 

您已閒置超過五分鐘,請點擊右上角關閉按鈕

不能錯過的資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