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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人抽電子煙意外揪出吸毒!北檢檢察官驗尿呈陽性 獲緩起訴、主動請辭

發布時間:2026/10/15 14:18

實習記者何宜蓁/綜合報導

台北地檢署劉姓檢察官今年2月與友人在新北市蘆洲區街頭聊天,因友人疑似使用電子煙,引來警方上前盤查,沒想到竟從劉男背包搜出安非他命殘渣袋,後續驗尿更呈毒品陽性反應。新北地檢署今(15)日公布偵查結果,考量劉男坦承施用毒品、沒有相關前科,也願意接受戒癮治療,決定給予1年6個月緩起訴處分。北檢則證實,劉男已主動請辭,並將移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

台北地檢署劉姓檢察官遭盤查,沒想到竟從劉男背包搜出安非他命殘渣袋,後續驗尿更呈毒品陽性反應。(圖/翻攝畫面)

回顧案發經過,今年2月27日下午1時許,34歲劉姓檢察官與同齡鄭姓友人在蘆洲區信義路一帶聊天,警方因鄭男疑似使用電子煙而上前盤查,意外在鄭男身上發現第二級毒品殘渣袋,劉男的背包內也搜出含有甲基安非他命的殘渣袋。兩人隨後被帶回調查,劉男經採尿送驗,結果呈安非他命及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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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指出,劉男坦承施用第二級毒品,檢方審酌其犯後態度良好,且過去沒有施用毒品前科,也有接受戒癮治療的意願,因此依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嫌,給予1年6個月緩起訴處分。不過,緩起訴並非不用負擔任何責任,劉男仍須在指定醫療機構完成戒癮治療及毒品檢驗,並定期向觀護人報到、接受採尿檢驗。新北檢也強調,處理毒品案件均依個案情節及相關規定審慎評估,不會因被告身分而有差別待遇。

另一方面,北檢13日召開職務評定審議會,認定劉男施用毒品的違失情節重大,決議移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北檢表示,劉男已坦承施用毒品並主動提出辭呈,對於檢察官涉毒一事深感遺憾與痛心,未來將加強人員考核及內部控管,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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