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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指示「反軍購」是真的!高金素梅涉收紅錢配合 高檢署求刑14年驚曝「內勾外連」

發布時間:2026/11/6 10:17

異動時間:2026/11/6 10:25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
高檢署認定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高金前辦公室主任張俊傑(潛逃中國)、辦公室主任陳智葟、助理林怡君等四人,涉於2005年到2016年間組建「祖靈之邦團隊」,表面上從事原鄉部落聯繫工作,私底下卻收中共資助1.7億元並接受指示,在立法院進行反軍購、反日、刪除預算、課綱微調等議事行為,內外勾連,影響我國主權與國安甚鉅,6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貪污治罪條例》等罪,求處高金14年徒刑、張俊傑15年徒刑,其餘二人因自白犯罪,求處適當刑度。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右圖)辦公室前主任張俊傑(左圖),涉犯《國家安全法》、《貪污治罪條例》等罪遭訴。(圖/警方提供、高金素梅臉書)

高檢署指出,高金素梅於2005年到2016年間將部落工作隊及國會團隊統合成「祖靈之邦團隊」,以「一套人馬,兩塊招牌」手法,由張俊傑、陳智葟統領該團隊進行競選、問政及原鄉部落聯繫工作,林怡君做為高金及張俊傑的代理人,居間穿梭兩岸接受中共官員指示並進行傳達,再由張以檯面上接受中共捐贈原鄉部落建設經費充實高金競選連任資源,及以檯面下利用親友帳戶等管道將巨額資金1億7千萬餘元匯入國內,引入中共資源,為中國公務機構發展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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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金素梅則依照中共官員及所派遣之人授意指示,在立法院分別以召開組團赴聯合國反日記者會、對日本代表處質詢刪除預算、反對軍購案,並透過程序委員會委員身分影響法案審議及針對課綱微調於委員會發聲支持等行為,影響我國議事運作,並針對兩岸、外交等重要議題進行抗議發聲,對我國主權完整、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造成重大危害。

高檢署表示,高金素梅自2002年迄今擔任立法委員,依《中華民國憲法》及《立法院組織法》規定,職司審議法律案、預算案及其他議案,並對行政機關施以質詢及監督反映選區民意並監督政府施政,明知張俊傑長期提供運營部落工作隊及「祖靈之邦團隊」的競選問政巨額資金,卻配合張、陳及林等三人居間傳達中共官員指示,而在國會內擔任程序委員影響議事,或針對「反軍購」、「課綱微調」等議案及兩岸、外交等相關議題配合進行發聲、抗議等行為,其收受收受中共捐贈經營原民部落選區,與其職務上特定行為具有對價關係,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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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部分,高檢署認為高金素梅擔任立法委員,原應恪遵憲法,效忠國家,公正議事,善盡職責,竟為競選連任及牟取不法利益,與張俊傑等人合謀收受境外敵對勢力提供之資源及巨額資金,為中國公務機構發展組織,企圖動搖民心向背,且罔顧法令,利用對於行政機關監督之職權,就監督問政之職務上行為,尤其是反軍購、兩岸、外交及國防等重要議題,依中共官員及其派遣之人授意指示,在我國國會配合發聲並影響議事進行,內外勾連,有違國民神聖付託,對我國主權完整、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危害甚鉅,所犯情節極為重大,且於偵查中推諉卸責誆飾犯行,毫無悔悟之意,故請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4年。
 
張俊傑長期從事原民事務,主導原民團體運作,並擔任高金素梅辦公室主任職務,本應廉隅忠誠,戮力從公,遵守法令行事,竟為牟取不法利益,與高金等人合謀收受境外敵對勢力提供之資源及巨額資金,為中國公務機構發展組織,安排相關人員前往大陸地區接受島內統戰工作等訓練課程,滲透原民部落地區,試圖作為「第五縱隊」使用,並依中共官員及其派遣之人授意指示,在我國國會配合發聲影響議事進行,內外勾連,對我國主權完整、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戕害甚深,且事後為規避查緝棄保潛逃,惡性極為重大,故請從重量求刑15年。
 
陳智葟、林怡君於偵查中自白、繳回犯罪所得,並就其他共犯間之犯罪情狀供述明確,雖然相關犯行危害我國主權完整及國家安全甚鉅,但高檢署審酌相關情狀及其於審理中供述情形,請求高等法院量處陳、林二人適當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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