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泯滅人倫!繼父聯手生母逼小兄妹「群交」 竟詭辯性教育

發布時間:2023/6/7 13:10

記者薛明峻/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人母,竟讓自己的兒子及女兒,被繼父以「性教育」為由從事群交行為,3年內亂倫次數多達5次。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依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等罪,判刑5年10月,人母則因犯罪情節顯輕微,判刑3年2月。可上訴。

新北市一名人母讓自己的兒女被繼父以「性教育」為由從事群交行為。(示意圖/Unsplash)

判決指出,這名人母罔顧倫常,竟接受子女繼父的提議,明知他們年紀甚小,身心還在發展階段,思慮未成熟,仍假藉對子女們進行「性教育」,實際上從事群交行為,3年內多達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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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父辯稱自己本性善良,木納而不善言詞,他完全坦承犯行,全力配合司法調查程序,痛改前非,並說自己只有國中畢業,智識程度不高,不知道會觸法,請求法院輕判。

人母則辯稱長年遭受丈夫家暴及性虐待,因丈夫一再主張要對孩子性教育,並對自己疲勞轟炸,她實在無法忍受才讓丈夫主導群交行為,但她事後有教育孩子們這些「性教育」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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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繼父提議主導群交行為,泯滅人倫且危害善良風俗,犯罪情節嚴重,因此依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等罪,判刑5年10月;至於人母因犯罪情節顯輕微,且全案是因她接受社工訪談時主動揭露,她坦承全部犯行並獲子女原諒,因此判刑3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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