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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變房東?尪突想收回出租房自住…要妻「付1/3房租」 網搖頭:當室友可以

發布時間:2023/11/11 07:18

金錢分配一直是夫妻相處的重要課題。(示意圖/pixabay)
金錢分配一直是夫妻相處的重要課題。(示意圖/pixabay)

圖文/CTWANT

金錢分配一直是夫妻相處的重要課題。有網友於近日透露,先生在結婚前買了間房當作「投資」用,但結婚後突說要收回來自己住,還要她付1/3的房租。而後原PO想了想,覺得此提議讓她很不舒服,還坦言「感覺先生比較在佔我便宜」。對此,男方則親自解釋原意,而夫妻倆也已找出折衷方案。

原PO於日前在Dcard以「先生跟我收房租」為題發文指出,房子是先生在結婚前就已入手,目前租給別人來收租金,但婚後先生突然說要收回來自己住,但是因為少了租金來源,因此每個月的房貸壓力會加重,所以先生說如果2個一起住進去,他就要跟原PO收取房租,價格為原本租給別人的3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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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後原PO想了想,覺得此提議讓她很不舒服,聽起來有點刺耳,因為如果先生是希望她可以一起分擔房貸,那她非常願意,但若是以房租的名義,那她就無法苟同,原PO直言「那是不是以後離婚了我等於沒有辦法跟他一起分房子或者是拿回我的那份錢。怎麼感覺先生比較在佔我便宜嗎?」

此文一出,便引起熱議,大部分網友都認為原PO老公很斤斤計較,「誰要跟房東一起住阿,還做牛做馬」、「都夫妻了…居然要房租,感覺沒那麼愛妳」、「如果還是男女朋友的話收房租可以,但是都結婚了耶」、「很計較的男生不要生小孩,當室友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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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男方則親自解釋,「房子是婚前買的本來就打算自己做為投資用,因有需求需要自住才會有這樣的問題。」而他認為以「房租」的名義表示的是種彈性,認為老婆經濟上有突發狀況發生時,可以隨時選擇不付房租,但房貸就不一樣了,房貸是一種責任及固定支出,不能因為任何一方經濟上產生困難就可以不付,因此收租金是低風險低報酬。

而自己的原意是想給老婆多點彈性空間,自己也沒有佔到便宜,且以這樣的方式進行相當於自己本身的負擔比原本更大,目前夫妻倆也已找出折衷方案,最終還是決定共同買間房住,且共同持有及負擔房貸,至於婚前買的房則會繼續當作「投資」用,未來也不會搬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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