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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性侵小六男童9次!女淫師還懷孕生子 遭重判17年半

發布時間:2023/11/15 18:32

記者薛明峻/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徐姓國小女老師,2020年擔任高年級班導師時,竟利用一名小六男學生思慮不周,在校內休息室及廁所內,多次與男學生發生性行為,其中2次男學生並不願意,仍被她硬上,女老師還因此生下男學生的孩子。雖然女老師辯稱,雙方僅發生過一次性行為,而且是男學生強迫她的,但法官不採信她的說法,認定女老師9度對男學生犯下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子為強制性交等罪,判有期徒刑17年6月。可上訴。

桃園一名小六男學生,遭女老師在校內休息室及廁所內犯下強制性交等罪,法院日前判女淫師17年6個月徒刑。(示意圖/unsplash)
桃園一名小六男學生,遭女老師在校內休息室及廁所內犯下強制性交等罪,法院日前判女淫師17年6個月徒刑。(示意圖/unsplash)

對此,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表示,該校於當年9月通報後,經該校性平會調查,女老師違反教師專業倫理且有性騷擾行為,有終身不得聘任事由,學校已依法予以解聘,並登載於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以避免這名女老師再於學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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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徐姓女老師明知男學生未滿14歲,在2020年2月電腦課堂間,她藉口說有事情要談,將該名男學生帶去班級教室內的休息室,對男學生性侵得逞。之後,這名女老師又利用音樂課、午休及早自習等時間,在休息室或廁所內,與該名男學生發生性行為。女老師還因此在同年5月間懷孕,最後產下男學生的孩子。

全案直到男學生的父親得知後報案,由桃園地檢署偵查起訴這名女老師。不過女老師辯稱,只有跟男學生性行為一次,且該次是男學生強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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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學生則證稱,老師對他性侵是開學第一天的第二節課,「那時候是第一次,就覺得怪怪的。」他表示,「內心有抗拒,就不是很想,就有一點抗拒,當時是老師主動把我的生殖器插入他的陰道。」性行為過程大概10分鐘。

男學生表示,因為有第一次經驗後,「我覺得跟老師做這件事情不是很正常,但因為舒服,所以我還會想要跟老師發生性關係。」後續雖有一次曾表達「不太想要,覺得這樣怪怪的」,但仍被女老師性侵得逞。直到後來,男學生甚至喜歡上老師,「覺得他是我的女朋友。」

法官檢視諮商心理師的報告書,發現男學生於案發後,困惑自己錯的點在哪裡,認為是自己沒有拒絕,也對於女老師否認性侵,覺得生氣與無奈,感覺被誣賴說謊,因此將所有過錯歸咎於自己,產生自責、愧疚,進而影響身心狀態,足以證明男學生說法的可信性。

桃園地院審理認定,徐姓女老師對男學生犯下2個「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子為強制性交」,及7個「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子為性交」,痛批女老師為滿足自己性慾,對男學生為強制性交行為,不僅不尊重學生的性自主決定權,甚至利用學生對感情、性行為的智識及自主能力未成熟,思慮不如成年人周詳,罔顧對學生身心健全及人格發展均生不良影響,考量女老師犯後否認,日前判這名徐姓女老師17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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