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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喬友大火釀4死 旅館負責人喊「警鈴測試」趕旅客回房…下場出爐

發布時間:2023/12/31 19:19

彰化市喬友大樓2021年6月發生火警。(圖/報系資料照)
彰化市喬友大樓2021年6月發生火警。(圖/報系資料照)

圖文/CTWANT

彰化市喬友大樓2021年6月發生火警,造成「百香果」防疫旅館4死22傷慘劇。經查,旅館負責人蔡進峰第一時間有收到火警通知,卻以為是誤觸警鈴,未立即疏散旅客,反而叫員工廣播稱「警鈴測試中」,導致房客逃生不及。彰化地院近日審結,依過失致死罪嫌判處蔡男等3人有期徒刑7月至10月。

據了解,蔡男當時供稱,自己第一時間有收到火警通知,根據過去的經驗,他以為是誤觸警鈴,於是叫員工廣播通知房客,這是「警鈴測試」,後來他下樓查看,發現確實有起火,先找東西滅火,要員工回7樓待命,後來想說房門應該擋得住火勢,來得及等待救援,才又要員工通知房客在房內不要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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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複訊後,認定蔡男為防疫旅館負責人,於防火警鈴發報後,誤判是誤觸警鈴,又以廣播通知住客為「警鈴測試」,後來發現確實起火,又未善盡疏散住房人員責任,涉有《過失致死》及《過失傷害》等罪嫌,經訊問後無串供、滅證及逃亡之虞,將他以100萬元交保。

彰化地院審酌,本案發生時點,正逢臺灣疫情期間,被告等為防疫旅館之從業人員,於火災發生時雖有疏散房客之職責,然卻擔心受隔離之房客外出而受責罰,致而被動等待救援,終失最佳疏散時機,其等過失情節尚非重大,經此偵、審教訓後,應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依過失致死罪嫌判處蔡男10月徒刑,緩刑3年;吳姓櫃台管理員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沈姓會計7月徒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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