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讀新術_每周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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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潛逃重演!最高檢公布首波10大外逃要犯 點名加強追捕朱國榮

發布時間:2024/2/2 18:57

記者洪宗荃/綜合報導

最高檢察署今(2)日表示,為了緝捕已經確定判決的外逃犯人,且落實刑罰執行,並避免犯人於境外,繼續享受或從事各種犯罪,於今日召開「判決確定案件外逃人犯註銷護照精進作為」研商會議,邀請全國一、二審檢察機關、外交部、刑事警察局、調查局、海巡署、移民署等機關,共同研商判決確定案件外逃人犯註銷護照的精進作為,且公布首波10大重刑外逃要犯名單,立即辦理廢止並註銷其護照,並點名加強追捕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

最高檢察署公布首波10大重刑外逃要犯名單,將立即辦理廢止並註銷其護照。(圖/最高檢察署提供)
最高檢察署公布首波10大重刑外逃要犯名單,將立即辦理廢止並註銷其護照。(圖/最高檢察署提供)

會議中,總長邢泰釗表示:「司法機關耗費很多人力、物力查緝重大刑事犯罪,如何在刑事執行的最後一里路上,將其緝捕回國接受調查,同時兼顧程序正義與比例原則,需要集思廣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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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重刑外逃要犯名單中,包括經判處無期徒刑確定之運輸毒品要犯、境外反覆從事電信詐欺機房之要犯等,將由各案件執行之地方檢察署今日立即發函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外逃人犯護照。

總長邢泰釗表示,如何在刑事執行的最後一里路上,將其緝捕回國接受調查,同時兼顧程序正義與比例原則,需要集思廣益。(圖/最高檢察署提供)
會議達成決議,表示犯人符合「時」「刑」「案」「逃」 4 項審查標準時,各檢察機關即可發函廢止註銷護照(圖/最高檢察署提供)

最高檢察署也指出,將持續清查第二波判決確定外逃要犯名單,下週發函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並註銷護照,從各方面著手,希望能夠盡快緝捕回國執行,並稱將與司法警察機關合作建立平台,陸續清查相關判決確定通緝外逃案件,函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並註銷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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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最高檢察署也點名之前炒股坑殺散戶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因為涉及證券交易法案,外逃他國,犯罪情節重大,請司法警察機關儘速緝捕歸案,由於本案係法院通緝,請蒞庭檢察官促請法院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並註銷其護照。

會議也達成了決議,表示判決確定外逃人犯,符合「時」、「刑」、「案」、「逃」 4 項審查標準時,各檢察機關即可視案情,發函予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人犯護照,讓外逃人犯無法繼續持有我國護照逍遙法外;如屬檢察官偵 查中之個案,由檢察官依職權自行裁量。同時也公布了「時」、「刑」、「案」、「逃」的定義,指:

(一)時(時程):有罪判決確定。

(二)刑(刑度):經宣告有期徒刑逾6月或更重之刑,且未為緩刑宣告。

(三)案(重大案件):符合「檢察機關辦理重大刑事案件注意事項」第 2 點之重大刑事案件(例如:強制性交致人於死罪;殺人 罪;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而數量達1千公克以上者等罪),或「檢察機關辦理重大經濟犯罪案件注意事項」第2點所列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例如:偽造貨幣罪、證交 法內線交易罪、非常規交易罪等)。

(四)逃(外逃):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且經通緝並外逃者。

最高檢察署也點名之前炒股坑殺散戶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請司法警察機關儘速緝捕歸案。(圖/最高檢察署提供)
最高檢察署也點名之前炒股坑殺散戶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請司法警察機關儘速緝捕歸案。(圖/最高檢察署提供)

同時,最高檢察署也公布了詳細的10大重刑外逃要犯名單:

(一) 楊振昌,判處無期徒刑確定,運輸第一級海洛因純質淨重 2,066.12 公克,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出境至柬埔寨。

(二)許教華,判處無期徒刑確定,運輸第一級海洛因淨重3,512.5公克,純質淨重3,011.27公克,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出境至香港。

(三)鄭文源,判處有期徒刑13年 6月確定,設局詐賭擄人勒贖新臺幣(下 同)300萬,被害人1人,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出境至澳門。

(四)陳建佑,判處有期徒刑23年2月確定,涉竊盜、搶奪及持刀強盜, 專挑女子下手,使被害女子受傷,被害人多達9人,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出境至中國大陸。

(五)王欣逸,判處有期徒刑17年3月確定,夥同另2名共犯持鋁棒、西瓜刀等攻擊被害人1人致死,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出境至上海。

(六)林政豪,判處有期徒刑16年確定,夥同另2名共犯持鋁棒、西瓜刀 等攻擊被害人1人致死,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出境至上海。

(七)陳金龍,判處有期徒刑14年8月確定,判決沒收犯罪所得高達6億 5,498 萬8,142元,危害社會經濟秩序重大,後出境至寮國。

(八)林和男,判處有期徒刑 22 年確定,係「臺中縣鄉鎮市民代表會主席 聯繫會」顧問,與市民代表會主席等公務員多次共同犯經辦公用工程 收取回扣,判決沒收犯罪所得共 579 萬元,嚴重侵害國家法益,後出境至香港。

(九)鍾毅錦,判處有期徒刑5年10月確定,跨境電信詐欺機房案,集團詐得逾數千萬元,被害人 13 人,危害社會治安、經濟秩序重大,後出境至吉隆坡。

(十)蔡明炎,判處有期徒刑4年 4月確定,跨境電信詐欺機房案,專對中 國大陸民眾實施犯罪,不法利得總金額高達人民幣274萬4,400元,危害社會治安、經濟秩序重大,後出境至柬埔寨。

檢察署 最高 10大 重刑 逃犯 護照 註銷 詐騙 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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