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讀新術_每周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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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立委揭露興達電廠違法排廢水 揪出7億元標案驗收屢屢不合格

發布時間:2024/5/7 14:15

記者盧逸峰/台北報導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陳昭姿、麥玉珍,今日同台召開「興達發電廠偷排廢水 台電高層竟遮掩三年」記者會,出示影片及內部驗收報告,揭露台電興達發電廠花七億找外包廠商處理廢水,鴻超公司卻一直無法驗收合格,痛批台電持續包庇,不僅未解約,還同意降低違約金,「簡直是把納稅人當盤子」,已向環境部告發、要求主管機關徹查。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陳昭姿、麥玉珍,今日同台召開「興達發電廠偷排廢水 台電高層竟遮掩三年」記者會。(圖/民眾黨團)

黃國昌指出,興達電廠涉嫌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稀釋、繞流排放廢水,恐怕涉及刑責,更可能影響環境生態與人體健康,根據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公開資料,興達電廠2019年10月7日,就曾因廢水檢測「硼超標」而被開罰486萬元。興達電廠於是透過限制性招標,委託「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處理電廠廢汙水,價格高達七億餘元。然而鴻超從測試開始就不合格,內部驗收資料顯示,多次驗收鴻超都無法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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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更質疑,台電以限制性招標,花7億多元請來毫無處理廢水實績經驗的鴻超公司處理廢水,驗收屢屢不合格,結果台電不但未要求解約或改善,還一路護航鴻超,甚至還和鴻超到工程會「喬」違約金,從4000萬喬成700萬,最後一毛不用給。

立委陳昭姿進一步指出,根據興達電廠的「FGD廢水處理討論會議」,鴻超公司自2021年9月15日開始執行FGD廢水處理工作到2022年的3月24日,日處理水量「只有13天」符合合約規範,連內部都有擔憂建議應該與鴻超解約,結果台電卻一路護航,甚至違約金一毛不用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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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更表示,當初這個標案是怎麼給出去的?根據內部會議紀錄,興達電廠內部「曾研議解約」,最後為何不了了之?是誰決定不解約、陷台電基層員工於不義?而最關鍵的問題是,花了7億請鴻超公司卻無法處理廢水,這些廢水流向何方? 難道蒸發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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