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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幫詐團藏錢4】5字暗號通風報信 前檢察官竟是詐團報馬仔

發布時間:2024/5/21 07:19

桃園地檢署吳亞芝檢察官替涉詐團的律師男友朱一品出謀劃策,公信力已遭質疑,卻仍任執法者。(翻攝桃園市政府網站)

圖、文/鏡週刊

本刊調查,今年2月3日,鄭鴻威律師被收押當天,石育恩就立即在法院搬錢,隨後還上公務網路查詢鄭的相關案件偵查機密被司法院發現,但檢調單位卻一直未有動作,在更早之前,去年11月即接獲曾任檢察官的劉姓律師警告「檢警開始辦」顯示「通靈律師」集團人脈深值法界,能掌握第一手偵查進度。

3月間,黃耕鴻律師遭收押,黃的許姓女友隨即告訴石育恩,黃的聲押書有提到他,要石小心一點,石育恩隨即上簽呈給橋頭地院,提及在前女友楊雅涵的安排下曾幫忙送錢,至此,檢調仍未對石育恩搜索約談,直到5月13日,鄭鴻威被起訴後在法院開庭,檢察官說出石育恩法官在辦公室幫鄭藏300萬元,又過了4天才發動搜索,遭質疑是放水,讓對方隔空串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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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吳亞芝替涉詐案的律師男友朱一品出謀劃策,除幫朱一品即時監看「律師派案群組」,告訴朱有被派到出庭案件,還建議男友可與詐團洽談合作模式,但檢方卻沒有積極作為。反觀司法院將石育恩停職,吳亞芝卻能以執法者之姿繼續開庭面對被告,不少司法官及律師痛批,這真的是官官相護,也重創司法形象。

原是維護公平正義的鐵三角「審、檢、辯」,卻同時淪陷在詐騙集團中,橋頭地院及桃園地檢署對自家法官及檢察官涉入,第一時間均未能及時處理外,檢方更錯失辦案先機,讓司法威信沉淪,令人慨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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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偵辦律師鄭鴻威擔任詐騙集團軍師案,除揪出16位律師組「通靈律師」群組,到各地檢署及法院替詐團監控遭逮的車手,更離譜的是,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及桃園地檢檢察官吳亞芝也捲入,詐團的黑錢還藏在法院,企圖透過石育恩揪法官團買房洗錢掩人耳目,過程中,石還開著保時捷跑車到橋頭地院搬運現金,彷彿電影《無間道》升級版,被逮後已遭停職。

桃園地檢吳亞芝檢察官(圖)幫男友律師朱一品即時監看「律師派案群組」,還曾建議男友可與詐團談合作模式。
桃園地檢吳亞芝檢察官(圖)幫男友律師朱一品即時監看「律師派案群組」,還曾建議男友可與詐團談合作模式。

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遭台北地檢署認定替詐騙集團洗錢,以被告身分獲80萬元交保,司法院隔天週日火速宣布,將其停職。司法院大動作自清,除了因為石育恩異常地搜尋非自己審理的詐團案件,關鍵是橋頭地方法院的監視器拍到他搬錢畫面。

今年2月3日,石育恩開著要價350萬元的保時捷718 boxster敞篷跑車到法院,從辦公室搬走詐騙集團軍師、鄭鴻威律師寄放的250萬元贜款,當時鄭鴻威剛遭裁定收押禁見5個小時,石育恩將錢搬到車上後一路北上,將錢交給鄭鴻威的姊姊鄭彧歆,這筆錢究竟是詐騙集團給的「安家費」,或是鄭鴻威與石育恩供稱的投資購屋款,專案小組仍在釐清。

檢調追查認定,鄭鴻威透過楊濟宇交給石育恩的那袋現金應有300萬元,部分金流來自詐騙集團,是鄭鴻威等律師違法接案的不法所得,要透過石育恩法官買房或以其他方式洗錢。

知情人士指出,通靈律師集團去年11月接獲曾任檢察官的劉姓律師警告,已被檢調盯上,因此開始處理錢以免被查扣,才會將部分現金送至橋頭地院交給石育恩,石5月17日到案否認洗錢,辯稱現金共250萬元,不是300萬元,要用以購屋,且稱好的物件常要用搶的,拿現金交易是展現買方誠意的最佳表現,因此才未用匯款,但在鄭鴻威遭收押後,他認為對方已不會再買房,才會拿去台南還給鄭的姊姊,鄭姊到案後表示,錢已拿去付律師費,還剩50多萬元已由檢察官查扣。由於石育恩涉案情節早被洩露,他與鄭姊的辯詞可信度如何?不禁令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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