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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陣營卸責會計師「調節」 何孟樺:反自證財務不清

發布時間:2024/8/13 15:03

記者陳正敬/台北報導

昨(13)日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等人召開記者會說明競選款項疑雲,會中聚焦時樂公司指控,但卻完全沒有交待虛報916萬支出單據何在,反倒聲稱有高達17筆漏誤報,卸責簽證會計師端木正自行「調節」。臺北市議員何孟樺檢閱柯文哲記者會簡報發現,15筆所謂「漏報」的單據中,有高達11筆,總額1312萬364元的支出,都只有張貼「匯款證明」,而沒有發票,依法根本不能進行申報。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圖/資料照)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圖/資料照)

何孟樺指出,柯文哲陣營提出的15份「漏報」資料中,編號1, 2, 3, 4, 5, 6, 7, 11, 13, 14, 15,總共11筆,金額達1312萬364元的支出傳票上,都只張貼匯款證明,並沒有切實的「支出憑證」,依法本來就不能進行申報。這些沒有支出憑證的傳票,證明了柯文哲授意下,李文宗兄妹主導的競辦財務帳目嚴重不清,怎麼會反過來聲稱是會計師漏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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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孟樺說明,依《政治獻金查核準則》第21條第2項第2款,「未取得支出憑證」的支出申報,查核簽證的會計師本來就不該予以認定。同準則第30條到35條,更清楚規範擬參選人可申報的費用種類,並指出支出憑證的種類有發票、收據、領冊、票根及其他支出憑證。

何孟樺表示,民眾黨可以主張匯款證明是「其他支出憑證」,但監察院的《政治獻金問答集-受贈者篇》Q11-11也明確指出「支出憑證須能證明支出內容符合政治獻金法可列報項目」。匯款證明只能證明在 A 方與 B 帳戶之間確實曾有單向的金流,完全無法證明「支出內容符合政治獻金法可列報項目」,根本不是可以用作政治獻金申報的支出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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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孟樺質疑,支出憑證與支出傳票依法必須裝訂成冊,保存五年。如果柯文哲陣營確實保有可申報的支出憑證,何以沒有裝訂在支出傳票上?也沒有在說明記者會上主動出示?甚至編號4,6的支出傳票直接寫上「無發票」、「缺發票」?如果確實沒有留存這些支出憑證,又怎麼能把責任推到會計師身上?

何孟樺表示,柯文哲、黃珊珊主張916萬假帳是受託處理帳務的會計師「自行調節」,也應該有相關的憑證,例如低於500萬、200萬、216萬的兩公司收據或發票,抑或是總和達916萬4311元的單據,這樣收支帳與金流帳才有可能平衡。但柯文哲的記者會完全沒有拿出這些單據,反倒聲稱有1817萬的帳務漏誤報,擺明是用更大的謊去圓前一個謊。如今柯文哲的簡報自證競選總部財務憑證管理混亂,還要繼續推卸給會計師嗎?

何孟樺批評,民眾黨有很多財金專業的政治人物,例如黃國昌委員、黃珊珊委員都在財政委員會,就算柯主席不懂相關財政知識,他們兩位也絕對精通。怎麼會平時在立法院監督金融機構義正嚴詞,但對自家的財務疏失卻往外推給替罪羔羊,甚至黃國昌委員還在直播中邀請柯文哲進行辯解?她呼籲,柯文哲、黃姍姍、黃國昌,應該講清楚916萬的假帳是如何生出來的,而不是繼續模糊焦點,轉移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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