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新聞大追查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 FTNN 爆料投稿
補版健身房(WEEE Fitness)_250425-250524
鄉民監察院_每周二三
補版健身房(WEEE Fitness)_250425-250524

那A安捏!微醺車上吹冷氣睡稿稿變酒駕 不起訴仍挨罰6萬元

發布時間:2024/9/16 11:07

異動時間:2024/9/16 11:08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19歲的男大生與友人在夜店玩樂後,回到車上發動引擎打開冷氣睡覺,並開啟方向燈;由於男大生違停在人行道上,且沒關上車門,巡邏員警見狀趨前查看時聞到酒味,雖然男大生辯稱沒開車,員警仍認定酒駕進行酒測,結果男大生酒測值為0.54毫克遭依法送辦。檢方援引高院判例,採信男大生「沒有酒後開車」的供詞予以不起訴偵結,不過,警方仍然依照行政罰裁罰6萬元,同時扣牌2年。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男大生因酒駕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後,檢方檢視行車紀錄器,證實車輛一直停放原地,認定男大生確實只是待在車上休息,並未酒後開車,最終援引檢方判例予以不起訴偵結。對於自己苦吞6萬元行政裁罰,男大生向交通局裁決所提出申訴遭到駁回,目前打算提出行政訴訟;警方則表示一切依照規定進行取締。

面對警方和檢方見解大不同,律師劉文瑞分析,本案的關鍵點在於「駕駛」,檢方認為男大生只是發動引擎,不存在行駛行為,因此不構成駕駛;警方則認定只要發動引擎就是駕駛。一名警官表示,根據交通部2018年函釋定義的「駕駛行為」,指的是啟動引擎且處於可以立即行駛的狀態,因此警方以酒駕移送男大生完全合情合理也合法,不過,刑事罰可以檢視行政罰,行政罰不能檢視刑事罰,所以應該以「刑事罰」認定為主。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