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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稅單2月寄發補繳期限出爐 國稅局籲民眾慎防詐騙

發布時間:2025/1/23 07:12

去年報繳的112年綜所稅結算申報應補稅案件,將於2月上旬寄發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限繳日期為2月11日至20日。(本刊資料照)
去年報繳的112年綜所稅結算申報應補稅案件,將於2月上旬寄發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限繳日期為2月11日至20日。(本刊資料照)

圖文/ 鏡週刊

民國112年度(西元2023)綜所稅結算申報應補稅案件,今年2月將陸續寄發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限繳期限為年2月11至20日。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繳款書皆以雙掛號郵寄,不會透過電話、簡訊、電郵要民眾操作ATM繳稅,也不會要民眾點擊連結輸入信用卡資料,呼籲民眾提防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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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國稅局說明,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核定補稅案件,台北市轄區共44,491件,補稅金額9億6,693萬餘元。納稅義務人收到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請仔細核對內容,若繳納通知文書有記載、計算錯誤或重複的情形,請於繳納期限(今年2月20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及更正申請書,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申請更正。

若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內容無誤,請民眾如期繳納,若逾期繳納將加徵滯納金,自今年2月21日起,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最多加徵10%;逾30日(今年3月22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另自今年3月23日起至繳納日止加計滯納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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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人除可持繳款書至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也能在繳納期限內使用ATM、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信用卡及電子支付帳戶或行動支付工具綁定信用卡、金融卡繳納;應繳納稅款在3萬元(含)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

台北國稅局提醒,國稅局繳款書皆以雙掛號郵寄,絕對不會以電話、簡訊或電郵方式通知民眾至ATM依指示操作繳稅,也不會請民眾連結網站頁面輸入信用卡資料繳稅。納稅義務人務必提高警覺,切勿受騙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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