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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薇二審再敗!誣指潘孟安受財團供養「判賠50萬」 怒轟:法院是民進黨開的

發布時間:2025/4/8 20:53

記者曾奕語/綜合報導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2023年底大選期間,曾指控時任賴清德競選總幹事、現任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接受財團供養,入住「力能能源科技」董事長楊宗名下價值逾5000萬元的台北豪宅「力麒御品」,並以「金屋藏潘」暗諷潘受財團供養,遭潘孟安提告求償150萬元並要求刪文。台北地院一審判王鴻薇敗訴,須賠償50萬元並移除相關貼文與影片;王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今(8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此,王鴻薇怒批司法迫害,「果然現在的法院是民進黨開的」,強調將上訴到底。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2023年曾爆料時任賴清德競選總幹事潘孟安住財團豪宅,二審遭駁回上訴維持判賠50萬元。(圖/取自臉書/王鴻薇)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2023年曾爆料時任賴清德競選總幹事潘孟安住財團豪宅,二審遭駁回上訴維持判賠50萬元。(圖/取自臉書/王鴻薇)

潘孟安指出,他卸任屏東縣長後,受到徵召北上協助輔選,經助理物色合適租屋處,與房東簽約,自2023年3月起至2024年2月止租下該處,每月租金6萬8000元,均按月繳納,且助理也與他同住。潘孟安遭受到不實指控後,曾透過競選總部召開記者會,出示租約和匯款單等證據,但王鴻薇持續公開發表相關不實指控,致使名譽受損,因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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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審理認為,潘孟安已提出租賃契約、租金匯款紀錄、屏東縣政府函、車輛行照、總幹事室練昱廷名片等佐證資料。另外,王鴻薇所提出之與爆料者的LINE對話紀錄指出,力麒方面曾回應楊宗不認識潘孟安,該房子是透過其他人出租等消息,王鴻薇卻未對此部分予以適度揭露,而是持續對外發表潘孟安受財團供養、涉及官商勾結等言論,對潘孟安的名譽權造成侵害,判決王鴻薇須賠償50萬元並刪除相關貼文。

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認為,王鴻薇未善盡應有的查證義務,在潘孟安出示各種證明後,仍持續在粉專發文或製作影片指稱潘孟安拿假資料等等。因兩人皆為知名政治人物,加上事件涉及官員是否接受財團供養,經媒體大幅報導後,對潘孟安名譽影響甚鉅,高院認為賠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應屬適當,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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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薇一、二審皆敗,今日下午她在臉書發文怒批「司法迫害,莫此為甚」,強調自己已盡查證之能事,並認為潘孟安與企業的關係本來就是可受公評之事。她質疑法院打壓揭弊,重話批評「果然現在的法院是民進黨開的」,強調「一定會上訴到底」,不會畏懼司法壓迫,將繼續奮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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