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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出生證明「沒跟他姓」 男見關鍵對話怒告妻…法官輕判曝原因

發布時間:2023/7/27 15:24

陳姓女子盜刻丈夫印章,私自讓女兒「從母姓」遭到丈夫提告。(示意圖/Pixabay)
陳姓女子盜刻丈夫印章,私自讓女兒「從母姓」遭到丈夫提告。(示意圖/Pixabay)

圖文/CTWANT

民法「子女姓氏條文」修正後,開放父母可自行協商子女從父姓或母姓,但爸媽「搶奪」孩子姓氏的事件,依然時有所聞。一名陳姓女子未取得丈夫同意或授權,盜刻老公姓名印章使用,讓女兒在出生證明「從父姓或從母姓」的約定欄從母姓陳。丈夫得知後怒告陳女,法院則依行使偽造文書,判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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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陳女在女兒於2022年9月出生後盜刻丈夫印章,在出生證明的約定人「父」欄位蓋上老公印章,來表示丈夫同意女兒從母姓,戶政事務所人員不疑有他,完成出生登記並讓女嬰從母姓。陳女丈夫得知後,直認妻子行為太誇張,憤而提出告訴。

陳女雖坦承擅自刻印老公印章、將印章用於辦理女兒出生登記,但辯稱「我有問過丈夫,對方回『小孩跟誰姓都沒差』」,與強調兩人本就會互相代理生活事務。另兩人對話紀錄可見,丈夫說:「對了,你如果不來簽子女從姓約定,小孩接下來甚至連生病都沒辦法看病喔!」陳女則回:「什麼從姓約定?要姓什麼?」丈夫再回:「小孩的姓氏ㄚ,你不是說隨便嗎?」陳女答:「怎麼可能隨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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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酌後,認定陳女未徵得同意或授權,擅自偽造丈夫同意將子女姓氏從母姓之不實約定事項出生證明書,又向戶政事務所承辦人員行使,既侵害丈夫對女兒親權,又影響戶政機關資料管理正確性,雖不宜輕縱,但念陳女無前科、坦承犯行,依行使偽造私文書,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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