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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使用手機造成交通混亂「員警可依法開罰」 交通部定調:道路是大家共用空間

發布時間:2025/6/28 10:24

記者盧逸峰/台北報導

近期交通部長陳世凱表示行人過馬路用手機是不對的,會被開罰,卻遭質疑無法律依據;交通部則回應,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在交通頻繁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

交通部次長林國顯表示,道路是大家共同使用的空間,每個人的安全都是交通部最重視的原則和目標。(示意圖/資料照)

交通部次長林國顯表示,道路是大家共同使用的空間,每個人的安全都是交通部最重視的原則和目標;因為使用手機而影響自身或其他人的交通安全,甚至造成交通秩序混亂,這樣的行為當然是不妥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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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國顯強調,現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就已經有相關的規範。如果真有已經影響交通安全的情況,現場執勤的員警可以依個案判斷,依法處理、開罰。

林國顯重申,交通部會持續加強宣導,不論開車、騎車還是走路,安全永遠是最重要的事,讓用路更安全,需要大家一起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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