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7/8 17:57
記者方炳超/台北報導
近日有民眾因不滿柯文哲案件偵辦,因而貼出11位檢察官照片並製圖於網路散佈,火速遭羈押禁見,此事也引發社會議論。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中華人權協會理事李宜光律師、真理大學法律系主任吳景欽教授、國立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退休教授施正鋒今(8)日舉行記者會,痛批台灣司法濫權羈押,嚴重迫害人權,直言改革修法刻不容緩。
黃國昌表示,過去這段時間,人民看到許多個案,和綠營高層親近的罪犯,即使重罪或有棄保潛逃前科,卻通通沒羈押結果全跑光;反觀只要觸怒當權者,只是作個哏圖都可能立刻被捕、羈押禁見。更讓人意外的是,民眾黨記者會都還沒開,民進黨立委就急著潑髒水說是政治力干預司法,但2008年時任民進黨團幹事長的賴清德召開記者會為扁案喊冤,當時高呼「羈押傷害人權,政府不顧程序正義押人取供,污辱陳水扁。」黃國昌質疑吳思瑤,這就是民進黨的政治干預司法,還是民進黨的雙標已經沒有極限?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黃國昌指出,近來法界也陸續傳出檢討呼聲,認為羈押制度作為侵害人權最後手段,卻被如此濫用,要反省的是即使檢方以空洞理由聲押,沒有具體事實證據和嚴謹法律論理,法官只要用例稿複製貼上、被告名字換一下就裁定羈押。黃國昌批評,柯文哲前主席在最後一次裁定延押時,北院就是用例稿複製貼上,「我說你有逃亡串證之虞就是有」,先射箭再畫靶;民眾黨推動相關修法,不是為了柯文哲,而是為了可能會碰到相同狀況的任何人。
李宜光表示,今年正好是大法官釋字392號解釋30年,釋字392號把羈押權從檢方拿走,完全專屬於法院,如今已經到了非大幅修法改革不可的時候。李宜光表示,羈押目的是在「保全審判程序」進行,絕非作為在判決確定前,提前懲罰被告的手段,更不該是檢察官用來收集證據的工具;如果檢方用羈押來蒐集證據,檢方就會不斷押人取供,完全違反現行法規定的「無罪推定原則」。無罪推定原則是憲法原則,檢方若要推翻該原則進行羈押,就應提出充分證據,而非用臆測證據做為羈押事由。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李宜光表示,釋字653、654號解釋,被告遭羈押,人身自由遭限制,但除此之外,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受羈押被告的憲法所保障權利與一般人原則上並無不同;但現在台灣的羈押變成報復性手段,只要檢方法官認為對司法人員有威嚇,不去探討是否符合羈押要件,就情緒性先把人押了,在判決確定前提前懲罰被告。《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自白不得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等手段取得,現在北所超收人數736人、超收率達34%,羈押環境如此惡劣,「羈押比任何的強暴脅迫都嚴重、釋放比任何的利誘程度都還更高。」羈押制度已經變成以強暴脅迫利誘詐欺方式,取得被告自白的不當手段,需要徹底的改革。
李宜光說明,現行制度法官會輕易裁定羈押,就是因為羈押被告不是犯罪認定的證明,不需要嚴格證明、只需要傳聞證據就可以羈押,「白話文就是證據大概如此,就可以把人押了,合理嗎?」李宜光指出,現在常用有串證之虞作為羈押要件,「之虞」就是有可能,就可以把人押起來,等於現行法律是一個入人於罪的陷害式立法,一定要作通盤改革。
李宜光補充,檢方只要說還有證人在外面,有串證「之虞」就把人羈押,可怕的是「之虞」是毫無證據的臆測,所以被告與律師根本無從辯護,「沒做的事情要怎麼舉證?」法律上積極事實如殺人,有凶器、屍體、血跡可以證明;但消極事實要怎麼證明「我沒殺這個人?」更可怕的是羈押一定附帶禁見,被告為了脫離羈押的嚴酷環境,很容易自白犯罪,所以才說「沒有利誘比釋放的程度更高」,這種制度一定要改。
吳景欽表示,現在「無罪推定」、「證據裁判」、「偵查不公開」已經很難走出法律系講堂,羈押的法定理由有兩個,一是防止被告逃亡,二是保全證據、防止串供;前者有逃亡之虞要如何認定,難道只因被告有錢有權有勢,就認定他們一定會逃?後者法定理由串供更空泛,更讓檢辯雙方權力不對等。嫌疑人不羈押的話就會到處串供,怎麼沒想到檢察官也可能會串供?
吳景欽強調,法理上羈押應是刑事訴訟的最後手段,柯文哲、鄭文燦或陳水扁對上檢方仍是弱勢,今天如果制度不解決,未來老百姓面對檢察官哭天哭地也沒人會理你。現行制度下「傳聞證據」就可以羈押,法官卻沒有堅持無罪推定原則、法官就會變成橡皮圖章。
吳景欽說明,釋字392號提到羈押制度問題,2019年《刑事訴訟法》修法,以電子監控強化替代羈押手段,但是一年才增加幾十件,顯示檢方、法官仍常用羈押作為對付被告手段,被告裁定羈押形同被「蓋布袋」,不能見到家人,只能在有限的時間和律師律見,讓檢方權力擴大,立法院必須盡快補強這制度上的缺陷。還有另一大問題是「延押」,檢方起訴後代表證據都蒐集完畢,羈押理由就不存在,但是現況是還能一再抗告延押,以柯文哲案最典型,檢方發動無限抗告,直到柯文哲被羈押為止。吳景欽疾呼,起訴後檢方應不再有抗告權,不然只要對檢方不利就抗告到被告被押為止,這會搞死人,立法院必須馬上修法改掉。
而近來有民眾在網路上貼出司法人員的照片,表達訴求卻被羈押,吳景欽問到底所犯了何罪?「加上血債血還就一定是恐嚇罪嗎?」113年憲判字第5號說明,如果動輒利用侮辱公務員罪追訴被告,是侵害人民的言論自由;憲判字特別強調,縱使人民用語再如何刻薄粗俗或者純屬發洩,都應該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範圍。哪時候司法人員照片變成個人隱私,還可以因此被聲押?這已經到了「濫用羈押」的程度。
黃國昌表示,針對吳景欽提議「不應放任檢方在起訴後還能無限抗告」一事 ,民眾黨團深表贊成,且已經提出修法草案。捍衛司法人權道路不應分黨派,會全力爭取各黨各派委員認同,一起支持修法。他也認同李宜光律師論點,羈押要件上證據方法有法定限制、否則很容易演變成檢察官聲押,法官就單純蓋章而已,制度必須徹底改革。
目標價喊上400元!「封測大廠」EPS飆出2股本 握超微、博通大單+DDR6專案營運看旺
台股暴跌逾1500點!高股息ETF抗震力強 「這檔」逆勢小漲
川普一句話油價續飆!美股四大指數全面綠油油 台積電ADR慘崩3.85%、聯電ADR逆勢走揚
玻纖布廠也慘跌!「這2檔」獲外資低接、自營商也撒1億元加碼 連2買台玻掃入572張
「電供大廠」Q2EPS賺近1股本、H1合計17.59元均創新高 市場聚焦明法說會展望
大摩喊旺也沒用!「這檔記憶體」外資喊目標價上調仍連拉2根跌停登弱勢股王 網哀:不要溫水煮青蛙
記憶體同步遭砍!投信退貨「這2檔」5千多張 南亞科連中2刀失血12.03億元
賣ETF自肥3503萬!街口創辦人胡亦嘉背信案判7年 昔「開庭比中指」遭北院怒斥藐視司法
法說喊毛利挑戰八成也沒用!「這檔記憶體」被三大法人殺到跌停…外資、投信都在賣 網:跟著空就賺爛
華邦電、南亞科都殺出2根!大摩卻點讚力挺:股價有支撐力道 「這檔」手握NOR Flash也吃香
賣廠獲利估達133.9億元!「這面板廠」近2日僅小跌1.05% 三大法人連2日補貨今再加碼1.5萬張
光學再擔撐盤大任!「這檔」切無人機帶量攻頂、光鼎連拉2根漲停 揚明光、中揚光同亮紅燈
晶圓代工慘兮兮!聯電跌停迎連5跌26.3%炸26.8萬張 力積電也崩9.68%噴25萬張
目標價遭降至218元!「記憶體大廠」Q2EPS賺3.91元創高、股價卻躺平 連挨外資4刀今又被提款12億元
抓猴出事了! 一統、國華徵信涉收中國資金非法跟監賣個資 4員工遭羈押禁見
台股再殺1564點!ABF載板三雄「這檔」獲利創高也失靈 股價驚現6字頭
矽晶圓慘跌一片綠!「這指標股」跌破千元止不了血、合晶失守百元 台勝科、中美晶全吃綠燈招待
最高喊到300元!「CCL大廠」EPS直衝17.8元 外資連4天補貨輸血77.63億元
「被動元件龍頭」Q2每股賺4.59元「季、年雙增」、上半年EPS共計8.48元 股價陷500元保衛戰
封測綠光滿面!「這檔」連5跌33.7%同日月光、京元電、訊芯跌停 穎崴、旺矽大跌7%
您已閒置超過五分鐘,請點擊右上角關閉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