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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北檢抗告成功!柯文哲交保才5天...高院裁定發回

發布時間:2025/9/12 15:57

記者邱梓欣/綜合報導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政治獻金侵占案,遭羈押近1年,8日才以7000萬元交保獲釋,怒批北檢「什麼都沒查到」、「冤獄」,指責檢方損害社會對司法的信任,北檢對此發聲明回擊,強調柯文哲的言論嚴重誤導事實,混淆視聽,將對柯提出抗告,並於9日正式提出抗告。高等法院今(12)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

高等法院今(12)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圖/方炳超攝)
高等法院今(12)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圖/方炳超攝)

北檢日前抗告指出,柯文哲涉政治獻金侵占案部分,仍有重要證人尚未詰問完畢,仍有羈押必要。而柯文哲交保後仍與同案證人陳智菡、陳宥丞有接觸,違反交保禁令;檢方續指,柯文哲還向16日將以證人身分出庭的眾望基金會前董事長李文宗隔空喊話,但2人仍是互相指證關係,就連羈押禁見期間,柯文哲仍授權他人透過自己名義在網路社群攻擊對己不利的證人,有隔空串證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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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京華城案尚有證人(含兼具共同被告身分者)尚未交互詰問,關於柯文哲部分,滅證、串證可能性是否降低、有無繼續羈押之必要性之判斷,何以僅限於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部分,而不及於其涉犯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且原審在7月21日裁定時,以有部分證人尚待傳喚到庭,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而裁定被告2人延長羈押,卻又在1個月後,在尚有諸多證人尚未交互詰問之情形下,認被告2人滅證、串證之可行性與可能性已經大幅降低,實難謂無前後矛盾及理由欠備之不當。

合議庭續指,原審裁定停止羈押並命被告科、應2人「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然本案事證繁雜,檢察官起訴之被告雖僅有11人,惟於偵查中所列同案之被告,甚至曾經傳喚、臚列於起訴書中,抑或於本案審理過程中已經傳喚,或尚待交互詰問之證人均繁多,是原裁定內容僅泛指「同案被告」、「證人」,容有範圍未明之疑慮,實有再予詳加界定以便被告2人明確知悉為宜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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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綜上所述,合議庭認為北檢抗告意旨指謫原裁定不當,非無理由,原裁定既有未盡之處,高院合議庭因此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原審法院另為適法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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