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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還是喜劇?薩泰爾娛樂拒繳26萬娛樂稅 二審敗訴確定

發布時間:2025/9/30 17:54

實習記者鄭巧薰/綜合報導

喜劇演員曾博恩於2018年創立薩泰爾娛樂(STR Network),旗下以《博恩夜夜秀》聞名。2022年,薩泰爾主辦「2022 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活動,總票房約為新臺幣2,283萬餘元;依規定應繳娛樂稅約26.7萬元。薩泰爾主張該活動屬於演講、講座性質,而非單口喜劇表演,堅持不繳並提起行政訴訟救濟,一審判決薩泰爾敗訴,案經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近日二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薩泰爾主辦「2022 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活動,總票房約為新臺幣 2,283 萬餘元;依規定應繳娛樂稅約26.7萬元(圖/Stand up, Brian! 博恩站起來! FB )

一審指出,薩泰爾在向北流申請場地時有明確表示該活動曾博恩一年一度個人「喜劇」專場,因此要求薩泰爾繳納娛樂稅並無不妥,判決薩泰爾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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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娛樂稅法》規定:「娛樂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出價娛樂之人」。北高行合議庭指出,判斷是否徵收娛樂稅的依據在於「消費者是否為娛樂而付費」,而非僅憑活動名稱認定。僅以「演講」為名,並不足以排除課稅,財政部過去的函釋也只是針對個案說明,並未使所有演講或講座一律免稅。

北高行認為,曾博恩於舞台上以幽默談吐、誇張表情與肢體動作,結合個人生活及社會題材,逗樂觀眾,展現機智口才與娛樂效果,實質上屬於單口喜劇(Stand-up Comedy)演出,因此應依法課徵娛樂稅,並駁回上訴,全案確定,且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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