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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再開庭! 北院傳喚前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作證

發布時間:2025/10/2 10:14

記者王稚婷/綜合報導

京華城容積弊案至今仍未歇,台北地院今(2)日傳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副巿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身為共同被告的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前局長黃景茂今則以證人身分到庭作證。將由檢辯交互詰問。沈慶京因有療程,委由律師出庭。

京華城案今(2)日再開庭,北院傳喚前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作證。(圖/翻攝畫面)
京華城案今(2)日再開庭,北院傳喚前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作證。(圖/翻攝畫面)

黃景茂曾在多次答辯中主張,台北市都委會與都發局同屬市府一級單位,但兩者職權不同。都委會是都市計畫的權責機關,並不隸屬都發局,且北市與其他縣市不同,都發局長也不是都委會委員,因此都委會處理京華城案屬於合法程序。他並指出,案件進入訴訟期間仍可依法受理陳情,並無違法情事,當時的處理方式完全合理,也不存在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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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黃景茂也曾在庭上表示過,檢察官去年10月偵訊時,拿出彭振聲和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皆沒簽名的認罪文件要他認罪,但他認為自己是依文官職權處理本案,為捍衛文官尊嚴而不認罪。

黃景茂早前遭指控聽從柯文哲指示,護航京華城公司,讓鼎越公司取得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的建造執照,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頂月公司高額不法利益,總金額約達新台幣121億545萬67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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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起訴黃景茂,審酌黃景茂為官位攀附柯文哲,有違都市計畫專業,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犯後態度不佳,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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