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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併要解約收回T17T18土地是為輝達暴力解約?北市法務局反擊了

發布時間:2025/10/11 12:34

異動時間:2025/10/11 12:35

記者方炳超/台北報導

輝達台灣總部鎖定北士科 T17、T18,但目前卡關中,針對新壽在北士科 T17、T18地上權按合約議題,台北市長蔣萬安日前稱,因新新併,新壽已消滅,市府將依契約啟動解約收回土地,但律師林智群則說,新光人壽併入台新人壽,相關權利義務由台新人壽承受,這不是基本法律常識嗎?在他看來,台北市政府就是要片面暴力解約,先把土地給輝達再說。對此,台北市政府法務局長連堂凱回應,根據合約規定(第4.2.1條),如果新壽因合併而消滅,新壽公司必須「先取得北市府書面同意」,存續公司才能繼受地上權。市政府本來就因為這個合約規定而有換約的同意權,外界不應混淆事實,以訛傳訛,對承辦法律業務的基層公務員並不公平。

北士科T17T18基地。(圖/資料照)

林智群表示,新光人壽併入台新人壽,相關權利義務由台新人壽承受,這不是基本法律常識嗎?台北市政府法務局連公司法第75條都不知道嗎?蔣萬安不是政大法律系的嗎?連這個法律abc 都不知道?公司法第75條:「因合併而消滅之公司,其權利義務,應由合併後存續或另立之公司承受。」在他看來,台北市政府就是要片面暴力解約,先把土地給輝達再說,至於新壽之後怎麼告台北市政府,也是要打好幾年官司,那個時候蔣萬安已經卸任台北市長,賠錢也是台北市政府在賠,不干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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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連堂凱今日重申,根據合約規定(第4.2.1條),如果新壽因合併而消滅,新壽公司必須「先取得北市府書面同意」,存續公司才能繼受地上權。市政府本來就因為這個合約規定而有換約的同意權,外界不應混淆事實,以訛傳訛,對承辦法律業務的基層公務員並不公平。

連堂凱指出,新壽公司未取得市府書面同意讓存續公司繼受契約權利,依契約規定(第9.1.2.15條),可以「可歸責於新壽事由」終止契約,收回T17、T18土地。連堂凱強調,新壽標下T17、T18兩塊地至今,開發進度嚴重落後,土地仍是空地一片。市府會堅守合約,確保士林科技園區的土地能盡快開發,落實其產業發展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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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堂凱說,他也曾任執業律師,法務局同仁也都知悉相關法律。並指出,該律師臉書貼文下方留言也有網友提醒,本府與新壽公司合約約定,甲方(市府)就乙方消滅後存續公司是否可繼受契約權利,契約約定市府有可否之權利,存續公司本應承受該契約義務。公務人員依法行政,依約審查、個案判斷,絕非橡皮圖章,且盼外界勿以訛傳訛。

而外界有心人士提出「市府政策反覆、嚇跑外資」,連堂凱表示,市府與新壽公司間其它案件,如「南港經貿地上權案」完成並已進入營運階段,本府已請新壽公司可依約來文取得本府同意。「南港轉運站BOT案」因該案工程進度落後,請新壽公司向本府說明釐清合併後如何改善工程進度,本府再審酌是否同意。市府就每一獨立案件依約審查,何來政策反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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