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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病假變老闆?海巡隊員「偷開餐廳」還領國家薪水60萬 被記兩大過免職

發布時間:2025/10/15 17:14

實習記者藍彥欣/綜合報導 

海巡署艦隊分署第16海巡隊一名林姓隊員,因罹患「混合焦慮及憂鬱情緒的適應障礙症」3度申請有薪延長病假,但卻被檢舉在養病期間於新竹經營兩間海鮮餐廳,仍固定領取國家薪資。海巡署今(15)日召開考績會議,決議以「兩大過免職」處分,強調紀律嚴明、決不寬貸。

海巡署林姓隊員遭檢舉在養病期間經營餐廳,違規行為被記兩大過並免職。(圖/翻攝自Threads)

根據《鏡報》報導,現年29歲的林姓隊員已在海巡署任職8年,隸屬新北貢寮第16海巡隊。林男熟悉漁業資源,利用病假期間在新竹市東區開設「滾三圈海鮮燒烤」,鎖定竹科工程師及大學生為主要客群,並靠社群平台宣傳吸客。餐廳生意興隆後,他又在竹北開設生魚片外帶分店,甚至成立LINE團購群組親自接單出貨,擴大事業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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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規定,公務員2年內可請有薪病假最長1年,並照常領取年終獎金。林男自去年11月21日首次申請病假以來,已三度延長、累積超過8個月,預計至年底可達10個半月,若加上年終獎金,等於請假期間仍可領取逾60萬元公帑。

商業登記資料顯示,該餐廳於今年1月登記,名義負責人為他人,但實際營運與收款均由林男掌控。其團購群組達3700人,進貨單、收款帳號與徵才聯絡電話皆與他相關,顯示其積極參與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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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指出,林員所提病假證明均由合格公立醫院開立,申請程序符合法規;不過,艦隊分署在核准文件中已明確提醒,請假期間仍屬公務人員身分,必須遵守《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不得兼職」等規定。此次違規行為屬重大失職,因此決議記兩大過並免職。

海巡署強調,後續將由政風單位提出監督檢討報告,未來凡涉及長期病假的案件,須報請署本部核定,並與醫院合作建立評估機制,以嚴格落實請假管理、維護公務紀律與機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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