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佃西重劃案二審大逆轉「13年改無罪」 郭信良簡短8字回應

發布時間:2025/10/22 12:59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前台南市議會議長郭信良與台南市安南區佃西里里長高進見過去因涉「佃西重劃案」索賄1300萬元一案,去(2024)年一審宣判郭信良13年、高進見9年及教唆偽證6月等刑期。經檢辯均提上訴,並歷經約半年的二審庭期後,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22)日「震撼」宣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郭信良無罪。對此,郭信良第一時間在個人臉書簡短8字表示「感謝司法還我清白」。

郭信良涉「佃西重劃案」二審改判無罪。(圖/翻攝自郭信良臉書)
郭信良涉「佃西重劃案」二審改判無罪。(圖/翻攝自郭信良臉書)

佃西重劃案始於郭信良遭控2021年任職期間,介入台南市安南區佃西里自辦市地重劃,該案重劃會會長廖堅志稱自己為獲政治協助而在重劃期間透過高進見轉交1300萬元給郭信良。台南地方法院去年11月認郭信良犯貪汙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而判處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8年,高進見則因承認教唆偽證犯行但否認收賄,依貪汙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刑9年、褫奪公權4年、教唆犯偽證罪判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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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郭信良主張自己「從未利用職務向任何人收取一毛錢」,檢方則認為量刑過低,因此檢辯雙方均提起上訴。據悉,自今年中旬二審準備程序期間,台南高分院審理法官曾傳不予採納被告聲請調查有利證據,甚至「突襲式」宣布終結準備程序、壓縮被告準備辯論時間等情事,一度受到媒體關注。如今,台南高分院法官重新審酌全案證據後,不僅認為廖堅志自調查局、地檢署乃至法院調查及審理期間「9度改變說法」,且確無明確財物流向證明郭信良收受賄金,因此二審判決「大逆轉」撤銷一審判決,郭信良改判無罪,高進見則是收賄部分改判無罪、維持教唆偽證罪6月刑期。

對此,台南地方檢察署表示,將與台灣高等檢察署台南檢察分署聯繫後續上訴事宜,至於是否上訴到三審則會尊重台南高分檢的權限。台南高分檢也表示,待收受判決書後方研議是否提出上訴。而作為當事人的郭信良則是簡短在臉書表示「感謝司法還我清白」,底下卻有數百則留言大力支持。相同事實與證據,一審、二審結果大不同,在在顯示我國司法體系的一致性及公信力,或仍有努力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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