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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熱菸開賣即下架!童仲彥籲監察院介入調查

發布時間:2025/10/25 11:39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加熱菸歷經衛福部國健署超過兩年的健康風險評估、兩個月包裝審查,終於在國內合法上架,卻在開賣不到一天因「未標示尼古丁含量」遭全國下架。對此,政治評論者童仲彥在節目《阿童之聲》批:「這哪是依法行政?

加熱菸歷經國健署超過兩年的健康風險評估、兩個月包裝審查,終於在國內合法上架,卻在開賣不到一天因「未標示尼古丁含量」下架。童仲彥對此事件批違反《行政程序法》要求的陳述、限期改善與比例原則。 圖片來源:阿童之聲
加熱菸歷經國健署超過兩年的健康風險評估、兩個月包裝審查,終於在國內合法上架,卻在開賣不到一天因「未標示尼古丁含量」下架。童仲彥對此事件批違反《行政程序法》要求的陳述、限期改善與比例原則。(圖片來源/阿童之聲)

童仲彥質疑,國健署「一通電話下令全國下架」不僅欠缺書面行政處分依據,更違反《行政程序法》要求的陳述、限期改善與比例原則。童仲彥批:「這不是依法行政,是電話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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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外界批評,衛福部提出兩點回應:一、指定菸品係依《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要求業者檢附排放物與成癮性物質資料審查,並於114年7月底通過2家業者14品項「有條件核准」,要求業者遵行菸害防制法規;二、114年9月上市前「提醒」業者加熱菸須依「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辦理標示。國健署並補充,目前法規並無「包裝事前審查」程序,但會於上市後依法查核。

然而,童仲彥直指這份回應「自我打臉」。他指出,國健署從未訂定「加熱菸尼古丁檢測辦法」,現行「尼古丁焦油檢測標準」僅適用於紙菸,兩者之間使用方法不同,根本無法套用同一規範。「沒有標準卻要求標示尼古丁,這不是依法行政,而是任意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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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批評,國健署所謂「提醒」業者的說法更顯荒謬。按照行政程序法,主管機關若認為商品包裝違法,應正式書面通知廠商陳述意見並限期改善;而非透過「提醒」或「告知」後,隔天就以此為理由全國下架。

節目中,童仲彥也質疑國健署回應中的邏輯漏洞。既然國健署強調「目前法規並無包裝事前審查」,那為何過去卻進行了為期兩個月的上市審查?若送審版與市售版一致,又何來「標示不符」?若真有差異,海關與審查單位又為何放行?「整件事像極了自導自演的行政鬧劇,最後責任全推給業者。」

童仲彥表示,國健署此舉已讓專業審查制度形同虛設,也打擊政府公信力。他強調:「行政部門不能又當裁判又當球員,更不能用『提醒』來取代法定程序。」他呼籲監察院應主動調查此案,釐清國健署是否違反行政程序、甚至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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