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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光復重建傅崐萁要再多拿200億特別預算 會被議長張峻一腳踹沒了?

發布時間:2025/10/29 07:00

記者孫偉倫/綜合報導

花蓮光復鄉因為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壩造成嚴重人命財產損失,災害過後必須重建家園,從花蓮選出的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近期也再提出「樺加沙風災暨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壩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要由中央編列200億元特別預算,不過卻被議長張峻「踹桌」讓本案成為全國焦點,也讓外界開始注意到,有些部落鄉民正面臨非自願性遷村,被迫與熟悉的部落鄰居及家園分離的困境,包括花蓮頻繁使用「特別條例」編特別預算獲取財源的方式,是否合宜問題,也受到關注。

光復重建傅崐萁要再多拿200億特別預算 會被花蓮議長張峻一腳踹沒?
傅崐萁近期提出「樺加沙風災暨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壩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要由中央編列200億元特別預算,不過卻被議長張峻意外「踹桌」成為全國焦點。(圖/翻攝畫面)

此次縣府有意在特別條例中取得授權主導遷村權力,但許多受災暫時遷離的部落居民則明確表達反對,例如FATA’AN部落選出的議員蔡依靜、以及災民也對行政院長卓榮泰到光復收容所時當面提出訴求,包括阿陶莫、加里洞等受災部落也需要進行家戶調查,也獲得閣揆同意納入部落意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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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特別條例草案中規定,縣府可在取得原住居者共識同意後,劃定區域限制或強制遷村;各級政府也可簡化行政程序來取得、變更或劃定相關用地或建築,亦即給與地方政府更大的強制權力,也因此發生由傅崐萁舉行的這次「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座談會」會中引發嚴重衝突事件:議長張峻衝進會場狠踹現場傅崐萁主桌,還痛批「欺負光復人」。

傅崐萁強調,由於堰塞湖潰壩受災情況已非一般豪雨、颱風之損失,無法一體適用「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因此國民黨團與鄭天財分別提出「樺加沙風災暨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壩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在立法院已逕付二讀,朝野協商前先傾聽災民聲音,因此請鄉公所通知村長鄰長,邀請災民代表出席,討論如何讓光復鄉更安全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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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民進黨縣議員胡仁順說,張峻和蔡依靜就是兩個議員受災戶,卻唯獨未受邀請,但現場連其他選區的議員都受邀到場,為何兩位災民議員沒有資格進去說話?且現場都還是國民黨議員,為何還要縣府官員全員出動,只為國民黨服務?胡仁順也說,在傅崐萁要求中央以特別條例編列200億元預算同時,花蓮縣府115年度預算卻隻字未提光復鄉洪災,即便事發時間來不及編,也不可毫無編列、匡列預算,也因此議長退回了115年度預算。

事實上,在丹娜絲颱風、728豪雨接連侵台造成台南市、嘉義縣嚴重災害後,國民黨團也提案制定特別條例,當時就有公平性的討論,也因此特別條例從僅針對台南嘉義補助,開放到其他地區受災也都納入,現在如果再訂定僅適用花蓮縣的特別條例,勢必將再度引發相關的質疑,也因此先前政院表達意見主張,從「丹娜絲特別條例」中修正納入花蓮堰塞湖受災者適用即可,可以想見接下來立法院的民進黨立委,也將有更多意見;國民黨內說不定也會有異音。

重建條例是否需要另立專法因應,必要性其實還有待評估。例如要遷村的評估、選址與土地取得等配套其實都仍然缺乏,還有居民已表達反對,甚至有人可能原址還有房屋、土地不動產權問題有待釐清,尚未明確的情況下,為何縣府有意要往執行方向進行,那麼急切需要再為花蓮訂做特別條例,再從中央匡列一筆200億元預算?

何況花蓮縣明年度中央統籌分配款金額還有218.94億元,比今年度多了147.4億元;再加來自於中央的各類建設計畫型補助款;花東還有主要由中央編預算挹注,上限高達400億元的「花東發展基金」可資運用。對相對較難以被開放監督,不夠透明的地方政府財務而言,反而更加令人疑慮,是不是可能要為即將來臨的2026選舉在做準備。

傅崐萁在本屆立法院首會期就主導提出「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國道6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的花東三大交通法案,當時就被批預估預算恐達2.5兆的錢坑法案,最後在朝野都有意見下全都無法通過立法,可說已是惡例。花蓮重大建設不是不能做,但若政府將特別預算用於政策買票或短期民生補貼,可能削弱公共政策的理性規劃、透明度與民主監督,甚至成為政治工具。頻繁以「特別條例」編列「特別預算」的聚財手段,「因事立法」雖看似迅速有力,卻隱藏破壞財政紀律與法制公平性的隱憂,實在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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