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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五口命案/台中地院召開接押庭 裁定女團購主續押禁見3月

發布時間:2025/11/14 17:18

李姓團購主被求處重刑15年,今法院裁定續押3個月。(鏡新聞)
李姓團購主被求處重刑15年,今法院裁定續押3個月。(鏡新聞)

圖文/鏡週刊

台中地檢署今(14日)將台中豐原王家五口命案中涉詐欺、違反銀行法、洗錢等罪的團購主李惠雯起訴,案經移審台中地院,法官於下午召開接押庭,經審理後,裁定續押禁見3個月,隨即還押台中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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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檢署查出收押中的女團購主李惠雯涉運用「龐氏變局」收後補前模式,詐騙王家投資團購事業、刷卡買黃金保證獲利還本,「養、套、殺」被王家識破後強索530萬元違約金、還傳簡訊恐嚇「要自殺我可以、我每小時傳一個新的傷口」,不時傳送割腕、身上沾滿血液照片,逼得王家押屋償債、寫遺書走上絕路。檢方今(14日)偵查終結,依詐欺、違反銀行法、洗錢等罪起訴李女,並以惡性重大,求處重刑15年,建請法官接押李女。

檢方查出李女共詐騙12人,非法吸金及詐欺金額合計超過1,536萬元。檢方認為,李女長期以虛構投資名義行詐,手段惡劣,惡性重大,不僅詐得鉅額資金,更以恐嚇、施壓等方式逼迫被害人,致豐原王家五口喪命,造成渠等家屬之重大傷痛,嚴重震撼社會,然偵查中李女仍矢口否認犯行,試圖影響證人、妨礙偵查,毫無悔意,建請法院衡酌其惡性深重與對社會之危害,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5 年以上之刑,以昭法紀,維護社會正義與人民信賴。另李女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建請法官予以接押。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於下午裁定續押禁見李女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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