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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自首「2年前勒殺婦人」!棄屍處卻找不到遺體 高大成:恐難定罪

發布時間:2025/12/9 18:29

實習記者何宜蓁/綜合報導

屏東墾丁一名22歲蔡姓男子,7日前往警局自首,坦承自己在2年前勒斃一名中年婦人,並將遺體棄置在彰化山區。然而,專案小組帶他前往棄屍地點進行搜索時,卻始終未能找到婦人遺體。對此,知名法醫高大成表示,若無法找到屍體恐難定罪,建議警方應動用警犬在周邊區域進行搜查,否則恐怕「只能尋求通靈人士的協助了」。

7日屏東墾丁一名22歲的蔡姓男子前往警局投案自首,坦承自己在2年前於南投一處民宅內勒斃一名中年婦人,並將遺體遺棄在彰化139縣道。(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這名蔡姓嫌犯是台中霧峰人,長期在墾丁打工,他於7日晚間突然到警局自首,聲稱2年前因金錢糾紛,在南投名間鄉一處民宅徒手掐死了59歲的劉姓婦人,事後將遺體丟棄在彰化縣山區一處橋下,但已忘記詳細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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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兇嫌供稱的棄屍地點與一般棄屍模式不同,法醫高大成今(9)日接受訪問時分析,嫌犯在殺人後內心通常極度不安,選擇深夜到偏僻山區棄屍以避人耳目,並且從車上搬運屍體需要花費時間,因此通常會選在視野能夠遮蔽的轉角處。高大成推測,警方找不到遺體可能有兩種原因:其一,是兇手記錯了地點,建議警方擴大搜索範圍,並透過警犬的協助,朝附近的彎道或山坡處尋找;其二,則是有高人從旁指點脫罪方法,故意提供錯誤的線索。

高大成直言,如果警方無法找到屍體,那麼嫌犯就「佔到便宜了」,恐難對他定罪。他推測,本案距離事發時間已長達2年,即使能找到遺體,也可能只剩下白骨,但衣服殘骸應該還會存在,警方可以透過遺骨和殘存衣物上的DNA來判斷確切的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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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劉姓死者的兒子在去年1月通報母親失蹤,如今兇嫌的自首為這起失蹤案帶來新的線索。然而專案小組至今尚未尋獲婦人的遺體,是否確有殺人行為,以及犯案動機為何,仍待警方深入調查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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