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新聞大追查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 FTNN 爆料投稿
【週一12~週二12】
鄉民監察院_每周二三
林楚茵 陳柏惟 周偉航 馬郁雯【政治讀新術】完整版20251215

涉「88會館」案懲戒定讞!檢察官黃錦秋遭免職 改任北檢觀護人

發布時間:2025/12/15 11:51

實習記者陳又綺/綜合報導

前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檢察官黃錦秋,因涉入「88會館」相關爭議,遭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認定違失情節重大,一、二審均判免除檢察官職務。案件上訴後,二審改判其轉任台北地檢署觀護人,全案定讞。

前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檢察官黃錦秋,因涉入「88會館」相關爭議,二審改判其轉任台北地檢署觀護人,全案定讞。(圖/翻攝自GoogleMap)

本案源於2020年1月「88會館」事件。當時警政署政風室於台北市衡陽路一處高級餐廳舉行尾牙,餐敘結束後,受新北市刑大高層邀請,前往信義區某豪宅續攤歡唱。當晚除黃錦秋外,另有新北地檢署女檢察官王涂芝,其餘多為警界人士。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後續查出,該豪宅負責人為名模錢帥君的男友、綽號「洗錢大亨」的郭哲敏,而唱歌地點的銀樓地下室,則為睿森銀樓負責人、外界稱為「洗錢教父」的涂誠文所有。兩名檢察官出入該處的不當行為曝光後,引發社會譁然。法務部隨即將黃錦秋移送監察院彈劾,並交由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王涂芝則送交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議處。

職務法庭一審認定黃錦秋違反檢察官職務倫理,判免除其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黃錦秋當時對判決表示不滿,認為自己「打開了潘朵拉的盒子」,並強調將提起上訴。案件進入二審後,由懲戒法院院長林輝煌擔任審判長,直指黃錦秋違失情節重大,應予重懲,但考量原審對轉任職務的認定未臻完備,改判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台北地檢署觀護人,全案確定。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您已閒置超過五分鐘,請點擊右上角關閉按鈕

不能錯過的資訊

top